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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阳节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3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5-05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并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前述情形对应的共计1176400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510807586股减少至

50963118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10807586元减少至509631186元。公司

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深圳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0月31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7:00

2、申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沂河路11号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33-3283708

5、电子邮箱:sdlyzqb@luyang.com

6、邮政编码:256100

7、其他说明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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