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6-040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为更好的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及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
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纪律处分
5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5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5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刘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莹华,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中审众环从事审计工作,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范志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中审众环2026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系按照中审众环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天数和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1年,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超过10年,为更好的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5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