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证券简称:江苏国泰公告编号:2025-70
转债代码:127040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9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下午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出差未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张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11人,代表股份790333907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5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
762726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6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4人,代表股份27607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2%。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402人,代表股份69591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1983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4人,代表股份2760769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2%。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907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95%;
反对139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9%;弃权
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65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506%;反对139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086%;弃权2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4679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92%;
反对1561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1%;弃权
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936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5049%;反对15617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4417%;弃权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5%。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8908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74%;
反对139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弃权
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148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63%;反对139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0070%;弃权4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此议案需逐项审议,表决
结果如下:
4.01、《本次发行债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68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3%;
反对1817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弃权
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5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52%;反对1817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22%;弃权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4.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64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
反对182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4%;弃权
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04%;反对1821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70%;弃权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4.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7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5%;
反对181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
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7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82%;反对1815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092%;弃权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4.04、《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87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8%;
反对179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
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45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38%;反对179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836%;弃权147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
4.05、《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900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40%;
反对179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5%;弃权
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474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068%;反对1797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836%;弃权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6%。
4.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97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0%;
反对179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弃权
140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549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176%;反对179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806%;弃权140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18%。
4.07、《担保措施》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81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30%;
反对1804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83%;弃权
147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392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949%;反对1804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926%;弃权147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4%。
4.08、《换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72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8%;
反对181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8%;弃权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9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11%;反对1815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094%;弃权1458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6%。
4.09、《换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37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4%;
反对185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2%;弃权
145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948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12%;反对18508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597%;弃权145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1%。
4.10、《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70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5%;
反对1820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3%;弃权
14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7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82%;反对1820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156%;弃权14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3%。
4.11、《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其他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64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8%;反对1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4%;弃权
156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2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04%;反对181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048%;弃权1564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8%。
4.12、《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365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9%;
反对1825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9%;弃权
14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22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10%;反对1825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227%;弃权1435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3%。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对象全权办理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842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81%;
反对1770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0%;弃权
141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76797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532%;反对17701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437%;弃权141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1%。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重新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533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7%;
反对677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弃权123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87905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93%;反对677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6%;弃权123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34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1%。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宋雨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