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等
相关要求,公司对立信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且立信的注册会计
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且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被诉(被仲裁)诉讼(仲裁)诉讼(仲诉讼(仲裁)结果裁)人人事件裁)金额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
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金亚科技、周旭尚余500
投资者2014年报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
辉、立信万元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2017年
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
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保千里、东北证2015年重组、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
1096万
投资者券、银信评估、2015年报、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元
立信等2016年报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二、年审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注册会计师执开始从事上市开始在本所执开始为本公司提项目姓名业时间公司审计时间业时间供审计服务时间项目合伙人徐志敏2009年2005年2005年2016年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2019年2016年2016年2022年质量控制复核人丁陈隆2010年2005年2010年2021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志敏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4-2025年江苏国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江苏瑞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每日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上海沃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2025年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年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静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5年江苏国泰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5年江苏瑞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3-2025年江苏江南高纤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3-2025年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4-2025年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二)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亦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项目组,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2、审计工作方案及实施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的核算、收入确认、政府补助核算、成本核算、货币资金、资产减值、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确认、合并报表、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等,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3、质量管理水平
立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涉及业务承接或保持、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保证相关程序的实施,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项目咨询
2025年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各部门
进行了及时的咨询沟通,确保重难点事项得到有效解决。
*意见分歧解决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等,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由项目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经理和项目合伙人对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等进行层层复核,项目合伙人积极参与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同时还会委派质量复核合伙人、专业技术复核人员加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重点为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项目质量检查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
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4、工作方案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针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点审计领域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
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5、信息安全管理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
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结论立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方面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认为立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立信在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本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