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48437.SZ
债券简称:23新化K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长、聘请总经理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2025年12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申万宏源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6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5、债券利率:第1、2年票面利率为4.28%,2025年8月22日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后票面利率为2.9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6、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8月22日。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8月22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赎回选择权条款: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2年、第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2年、第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2、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债券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二、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6日披露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发行人近期涉及选举董事长、聘请总经理。具体如下:
发行人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发行人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选举黄小虎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许鹏飞为总经理。
黄小虎先生,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许鹏飞先生,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理事会副会长,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三、发行人披露的影响分析
根据发行人公告,发行人董事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发行人董事的情形。
根据发行人公告,总经理任职资格已经发行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23新化K1”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充分沟通。申万宏源证券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申万宏源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选举董事长、聘请总经理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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