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张吉龙
本人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立足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的功能定位与使命担当,始终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坚持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履职根本出发点,将央企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有机融入履职全过程。聚焦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监督的有效性与建议的专业性,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效能提升,确保公司改革发展方向与国资央企战略部署同频共振,切实做到履职行为契合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要求和监管导向。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吉龙,1963年9月出生,采矿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历任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铝加工事业部总经理,华北铝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3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专职董事,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铝业集团高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5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以任何形式从公司、主要股东或利
1益相关方获取未公开的额外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履职期间始
终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职务客观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本人自2025年10月31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31日至12月
31日,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2025年10月30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
2.参加董事长沟通会1次、外部董事务虚会1次,集中听取了公司2025年风险
管理、“十五五”品牌引领发展规划等专项汇报。与会期间,参加相关研讨,并就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品牌核心价值等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1)深化动态风险管控,筑牢稳健发展根基
一是实施动态分级管控。紧密跟踪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优化调整风险等级,对重大风险实施清单化管理、台账式跟踪和专项化报告机制,确保预警及时、响应精准。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链条。要压紧压实各业务条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归口管理部门监督职责,构建“责任清晰、协同高效、层层落实”的全链条风险管控格局,切实筑牢企业稳健运行的安全底线。
(2)强化品牌战略引领,彰显央企卓越形象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凝聚品牌共识。在全公司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化品牌战略认知,提高政治站位,为品牌规划实施奠定坚实思想基础、凝聚行动合力。
二是推动软硬联动,实现虚实互促。推动品牌软实力与科技创新突破、经营提质增效、战略纵深推进等硬实力同频共振,系统总结并推广《绿色智慧矿山白皮书》等标志性成果,加快实现硬实力向品牌影响力的高效转化。
三是优化品牌诠释,彰显央企担当。在对标世界一流中既正视差距、更彰显优势,精准提炼央企独特价值,以更具感召力、穿透力的表达强化品牌规划的信心引领与价值塑造,全面展现新时代中央企业的使命担当与卓越形象。
(二)现场考察情况
22025年,本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立足“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扎实开展实地调研与一线问诊。聚焦推动国家战略落地见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战新及未来产业布局、
深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议题,深入关键项目现场精准研判,推动企业资源配置向高质高效领域集聚,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前瞻性、科学性与落地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合规保障与创新动能。
1.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协同攻坚
2025年11月,赴公司所属向红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统筹内外市场,拓展协同发展新局。深化“协同销售+区域突破”战略,系
统整合集团内部资源,巩固“炸药+雷管”一体化捆绑销售优势。聚焦四川、新疆等矿产资源富集省份,精准对接客户需求,夯实国内基本盘。同步加快国际化步伐,依托公司国际贸易部及专业外贸平台,重点开拓俄罗斯、尼泊尔等目标市场,加速民爆产品“走出去”,推动国际化布局落地见效。
(2)攻坚关键技术,引领产品升级迭代。面向极端作业环境需求,加快研发适
用于高海拔、极低温/高温等恶劣条件的高可靠性电子雷管,突破无起爆药电子雷管等前沿关键技术,打造安全、智能、绿色的新一代民爆产品体系,切实发挥央企在行业技术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助力民爆产业高质量发展。
(3)筑牢安全防线,夯实本质安全根基。刚性落实安全生产“十二个到位”,严格执行“两个必须到”“三管三必须”要求,纵深推进“雷霆行动”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赋能年”任务。健全以安全风险精准识别、隐患排查闭环治理、反违章管理为核心的“三重预防机制”,全面推广智能监控预警技术应用,提升风险感知、预警和处置能力,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筑牢企业高质量发展安全屏障。
(4)建强战斗堡垒,激发融合发展动能。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从严从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规范深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创新载体机制,推动党建工作深度融入生产经营各环节。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发展的有效路径,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企业创新优势、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3(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并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定期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年度审计计划及各项审计工作推进情况。立足央企功能定位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对内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有针对性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审计监督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权威。同时,聚焦健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及执行落地情况的监督,着力推动内控机制与战略目标、业务流程、风险防控深度融合,切实筑牢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的制度根基。此外,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就年报审计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工作及时、高效完成。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严把审计质量关,切实发挥内外监督合力,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始终将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积极构建畅通、高效的沟通渠道。
报告期内,通过电子邮箱接收中小股东意见,并在审议重大事项前主动征询其关切。
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战略、治理结构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坦诚交流与专业解读。日常工作中,注重从中小股东视角审视公司决策的公平性与透明度,并将相关建议纳入董事会审议事项,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桥梁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持续完善,保障全体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审查义务,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事项进行了全面、审慎的评估。重点围绕交易的必要性、业务的实质内容以及定价的公允性等核心要素,完成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基于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及主营业务协同发展需要,
4在市场化原则下有序开展各项合作。依托关联方在民爆产业上下游资源整合、区域特
许经营资质、技术标准体系等方面的优势,通过产能互补、技术协同、物流共享等机制,有效提升公司资源配置效率和市场响应能力。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涉及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的,均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
交易双方坚持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本原则,定价机制以同期可比市场价格为基础,确保交易条款公允合理,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经全面审核,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此前所作出承诺的情形,相关方均能够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义务,不存在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经营发展保持独立自主,整体运行平稳有序。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的收购情形,亦不存在需履行相应审核程序的相关决策或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实施了重点监督与审慎核查。经审查,公司始终坚持以高质量信息披露服务高质量发展,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所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在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内控治理架构,系统梳理关键业务流程,全面识别和评估各类经营风险,稳步构建覆盖全级次、全链条、全要素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据此编制了真实、准确、完整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提升了企业治理效能和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5鉴于本人于2025年10月31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参与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总会计师胡丹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依照组织安排,申请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有序推进总会计师的选聘工作,确保关键岗位平稳衔接、财务管理连续高效。在新任总会计师到岗前,暂由公司总经理邓小英先生代行总会计师职责,切实保障公司财务决策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资金运行安全稳健。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调整事项,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形。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制度,核算过程规范严谨,结果真实准确,持续保持了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与透明度,符合监管要求与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开展董事的选聘工作。新任董事任职资格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聘任程序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管理经验和履职胜任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了董事会整体效能。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始终坚持“业绩导向、精准激励、合规透明”的原则,严格依照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执行,并紧密结合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兑现。公司薪酬结构科学合理,水平设定充分对标行业标杆,统筹考虑企业经营规模、经济效益、战略任务完成度以及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既体现岗位价值与责任担当,又突出效益贡献与风险约束,有效激发“关键少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利益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6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恪守独立董事职责,紧密围绕民爆行业转型升级要求与中央企业使命担当,深度参与公司治理实践。聚焦重大决策合法性、关联交易合规性、内控体系有效性及信息披露规范性等核心领域,强化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审查与风险防控;立足长远发展,推动 ESG 治理体系健全与完善。通过切实履行独立监督与战略咨询职能,有效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筑牢国有资产安全防线、提升治理现代化水平、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专业力量。
展望2026年,本人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要求,全面提升专业监督能力与治理参与深度。重点围绕民爆行业智能化升级、绿色低碳转型、新质生产力培育等国家战略方向,加强对智慧爆破、数字矿山等战新业务的战略协同性与风险适配性审查,持续推动完善 ESG 治理体系、强化内控合规防线、提升可持续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治理中的独立监督与战略支撑作用。
独立董事:张吉龙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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