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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情
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年12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所;
1992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年12月成为首批获
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人员信息:现有合伙人250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主要涉及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6月26日,该议案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
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25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2025年11月28日,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8次会议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计划》的议案,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
3.2026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阶段性审计情况的议案,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4.2026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2次会议,审议《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内容,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重点核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2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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