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
尽责、认真履职的原则,恪尽职守,多次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
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年 3月 2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1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于2025年4月2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业务。其中,年度审计费用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信永中和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有关规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
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
2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2025年4月24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2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就独立性、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各方责任及舞弊风险沟通、审计范围及覆盖程度、预审阶段发现的主要问题、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4月11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事中沟通,就审计工作当前进度、审计范围是否恰当、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和适当、是否存在重大审计疏漏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明确报告期内重要财务数据变动、异常项目的业务原因。
(四)2026年4月23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2025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2026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
项目经理进行审计事后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及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内控报告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信永中和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
3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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