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7证券简称:山河智能公告编号:2025-053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何清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朱建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剑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河智能”或“公司”)
5436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586%)的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山河智能股份合计不超过19343110股,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股本的1.8%。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8596938股,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股本的0.8%,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2、持有山河智能862596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270%)的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0746172股,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
1股本的1%。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山河智能总股本的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何清华先生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持有山河智能16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508%)的副总经理朱建新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
2025年1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5000股,占山河智能总股本0.0377%,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持有山河智能2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23%)的董事会秘书王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28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山河智能总股本0.0056%,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5、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何清华先生、朱建新先生、王剑先生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5542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8433%)。在上述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在符合相关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减持及减持数量。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何清华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朱建新先生、董事会秘书王剑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姓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543607005.0586
何清华862596988.0270
朱建新16200000.1508
王剑2400000.0223
2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姓名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期间的方比例格区间式长沙经资金安排大宗交易和集中自本公告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集中竞根据减济技术及投资需竞价露之日起15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价交易持时市开发集求个交易日后山河智能股份合计或大宗场价格团有限的3个月内不超过交易确定
公司(2025年919343110股,即月29日至不超过山河智能总
2025年12月股本的1.8%。其中
28日),根据以集中竞价方式减
中国证监会持的,在任意连续及深圳证券90个自然日内减交易所相关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规定禁止减过10746172股,持的期间除即不超过山河智能
外)拟通过集总股本的1%;以大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90减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8596938股,即
不超过山河智能总
股本的0.8%,且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何清华资金安排大宗交易增持的自本公告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集中竞根据减及投资需股份及参与非公露之日起15式减持公司股份合价交易持时市求开发行股票持有个交易日后计不超过场价格
的股份的3个月内10746172股,即确定(2025年9不超过山河智能总月29日至股本的1%。以集中2025年12月竞价方式减持的,
28日),根据在任意连续90个
中国证监会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及深圳证券的总数不超过山河
交易所相关智能总股本的1%。
规定禁止减
3减持
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姓名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减持期间的方比例格区间式持的期间除
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朱建新个人资金首次公开发行前自本公告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集中竞根据减需求持有的股份(包括露之日起15式减持公司股份不价交易持时市资本公积转增股个交易日后超过405000股,场价格本的股份)、股权的3个月内占公司总股本的确定激励授予的股票(2025年90.0377%,不超过本月29日至人所持公司股份总
2025年12月数的25%。
28日),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王剑个人资金股权激励授予的自本公告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集中竞根据减需求股票露之日起15式减持公司股份不价交易持时市
个交易日后超过60000股,占场价格的3个月内山河智能总股本确定
(2025年90.0056%,不超过其月29日至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2025年12月的25%。
28日),根据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山河智能发生派发红利、
4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
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1、何清华先生在公司于2006年12月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2、何清华先生在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股份变动及增发 A股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其持有本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3、何清华先生在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如下承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4、朱建新先生在公司于2006年12月7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如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进行
过增资扩股,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日)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同时,在上述自愿锁定承诺到期后,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何清华先生、朱建新先生、王剑先生均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减持股份前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意向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均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
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5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
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上述股东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长沙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朱建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王剑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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