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领导并组织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风险评估、信
息与沟通、内部监督、关键控制活动。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含投资管理、资金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和采购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制度的要求,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他支持部门。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公司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公司建立了以《公司章程》为基础、并逐步建立健全《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担保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为主要
架构的规章制度,制定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公司的权利机构、决策机构和监督机构进行了明确规范,各方独立运行、相互制约、权责分明,努力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公司稳定、健康、持续的发展。
2.组织架构
公司依据所处行业的业务特性,建立了与自身规模及发展战略相适配的组织结构。目前,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中心、销售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品牌营销中心、技术研发中心、信息管理中心、生产制造中
心、证券事务部及审计稽查中心等部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3.风险评估公司制定了《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共同参与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围绕战略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公司各业务流程相关信息,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多层次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舆情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确保信息在公司内外部及时、准确传递。公司利用 OA 系统、ERP 系统等信息平台,实现业务流程与财务数据的有效对接,提升管理效率。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建立了投资者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审计稽查中心,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监督机制。审计稽查中心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等进行审计监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落实。公司建立了反舞弊机制,鼓励员工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6.关键控制活动
公司围绕核心业务流程建立了系统的控制措施,涵盖以下关键控制活动:
(1)投资管理
《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公司对外投
资的投资类别、投资对象以及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范了投资项目行业研究、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内部决策、审议披露等一整套完善的投资流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控制投资风险,服务公司战略,保障公司产业投资稳健发展。(2)资金管理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制定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坚持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流程,强化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3)采购管理
公司已建立并完善《采购管理制度》《资产请购审批制度》《采购控制程序》
《供方及相关方控制程序》等采购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与办法,统筹采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开展合格供应商的评审与管理工作,同时明确请购、审批、购买、验收及付款等关键环节的职责与审批权限,确保采购业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规范开展。
(4)销售管理
公司建立了销售定价管理、客户信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一系列销售管理制度,且严格执行,以有效控制销售风险,确保经营目标实现。
公司对客户实行授信管理,根据业务规模及客户信用情况及时调整与更新授信额度,确保客户信用风险可控。销售部门业务员负责在授信范围内与客户询价、议价,并经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后,生成订单及对应的出货单。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管理,将统计分析数据提报给销售部门,由销售部门对应货款进行催收,确保到期货款及时回笼,确保应收回款风险可控。
(5)生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生产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对生产计划、生产过程、生产废料、生产外协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公司建立了质量管控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实施全过程质量检验。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生产活动安全有序。
(6)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等,对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盘点、处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公司建立了资产台账,定期组织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对重要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
(7)关联交易管理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坚持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范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标准等内容,并对关联方、交易内容等信息及时维护,对交易事项实时监控,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充分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8)对外担保管理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制度》,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担保对象、审批权限、决策程序、监督管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以单个会计主体上年度经审计财务
报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者导致的错报项目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为衡量指标。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者导致的错报项目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者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
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其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
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其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
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认定为一般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以实际损失总额及负面影响程度作为衡量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执行。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主要依据缺陷发生的可能性和对
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说明。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