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002099证券简称:海翔药业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1075551.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698917.1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84131378.06元(合并报表数),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68649447.03元,资本公积金为2920184271.23元(合并报表数)。
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91075551.15-330267195.37-420055857.71
的净利润(元)临时公告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0
(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280466201.41
均净利润(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0
销总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是□否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不适用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
2025年)》关于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为了保
障公司持续发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