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自身职责,依法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13次董事会和7次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月1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2023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
通过《选举张涛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3年 2月 10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2月2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4、2023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5)审议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审议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审议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5.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8月26日的《证券时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6.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该议案获得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 10月 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获得
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2023年11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和募集资金的使用等有关方面进行了监督,形成以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疆证监局以及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的控制了企业风险。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运作规范,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行诚信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核查了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对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的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三季度报告发表了意见,检查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天康制药(苏州)有限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方式收购公司持有的吉林冠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7.0436%股权,同时收购冠界公司其他股东持有的72.9564%股权。交易完成后,天康制药直接持有冠界公司100%股权,冠界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经监事会核查,未发现内幕交易,也未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按照公司审批程序进行,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交易价格遵守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公司对外担保、投资情况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对外担保程序,除上述担保事项,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6.对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经自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也未接到相关监管部门的查处文件。
(一)开展财务收支检查工作。公司监事会对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季
度报告中涉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认真审议。
(二)与审计部加强沟通联系,逐步建立形成信息共享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格局。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