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人”)
作为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鸿图”或“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股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3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16.5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2199999994.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5401717.6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184598276.9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24号】。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均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截至2025年12月序项目名称额金31日已投入募集资号(万元)(万元)金金额(万元)
1大型一体化轻量化汽车零部件58844.6857000.0016826.32
智能制造项目2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74840.9173000.0050006.55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13广东鸿图汽车轻量化智能制造50437.6919100.0010626.82
华北基地一期项目
4广东鸿图企业技术中心升级建20985.0320900.002648.23
设项目
5补充流动资金48459.8348459.8348458.67
合计253568.14218459.83128566.59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简称“金利二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项目名称用状态日期状态日期广东鸿图科技园二期(汽车轻量化
2025年12月2026年6月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利二期项目”厂房、检测中心、仓库的基建项目均已完成,主要设备已完成安装验收。目前,项目整体正处于规划、消防、环保等多部门综合性竣工验收阶段。为进一步确保“金利二期项目”投产后完全符合各项法规标准,保障长期稳定运行,整体验收手续较原计划有所延长。待全部验收程序履行完毕后,项目即可正式投入生产运营。
公司为确保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质量,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公司充分考虑、审慎研究,拟延长上述募投项目建设期。
后续,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项目建设。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作
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
2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保持财务
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金利二期项目”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6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2026年1月1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金利二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
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合理的决定,仅涉及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
3况所作出的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
总额、实施主体。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文杰袁坚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月19日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