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ST能特 公告编号:2026-051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2日(星期五)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园林北路106号城发新时代8
号楼9层;
5、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262人,代表股份7274375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90587990股(此股份数系公司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回购股份数)的比例为30.429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7028394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40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5人,代表股份245980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290%。
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47人,代表股份25118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507%。
此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第八届职工代表董事也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烈权先生、张电先生、蹇丹女士、秦君先生、张佳茹女士五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烈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707376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23%,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505804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3%。
2(2)选举张电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70714258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01%,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82374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1%。
(3)选举蹇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7064104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94%,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09162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25%。
(4)选举秦君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7068916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56%,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5728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86%。
(5)选举张佳茹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票7069327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812%,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61394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43%。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梅平先生、徐前权先生、查燕云女士三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梅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票7071816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55%,
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8628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85%。
(2)选举徐前权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票7069036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772%,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5848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03%。
(3)选举查燕云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票7068219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60%,表决结果为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选举票45031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0%。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能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7239077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8%;
反对340673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弃权
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15889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9478%;反对34067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625%;弃权1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7%。
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熊壮律师、夏佳文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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