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2证券简称:能特科技公告编号:2025-083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31日办理完成了前次回购股份156953700股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总金额
499940716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总股本由2632580490股减少至
2475626790股,注册资本由2632580490元减少至2475626790元,公司控股
股东湖北荆江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江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由21.05%被动上升至22.38%。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触及要约收购。
3、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3日、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0),拟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70元/股(含)回购部分股份用于注
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公告披露的回购股份注销事宜与前述回购方案无关。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2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并注销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
1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2月28日至2026年2月27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2025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9)。
公司自2025年3月5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至2025年6月27日,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完成回购1569537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632580490股)的5.96%,成交总金额为499940716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回购股份注销履行的审批手续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2025年7月1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
156953700股,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2025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办理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前次回购股票
156953700股已于2025年7月31日办理完成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回购股份的注销
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等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股本结构会相应发生变化,并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公司本次回购的156953700股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632580490股减少至2475626790股,注册资本
2将由2632580490元减少至247562679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本次注销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股份性质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30274280611.50%-30274280612.23%
无限售条件股份232983768488.50%156953700217288398487.77%
总股本2632580490100%2475626790100%
注:上表中比例的尾数为四舍五入数值,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情况为准。
五、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注销的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21.05%被动
增加至22.38%,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相关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总股本变动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变动触及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况如下:
变动前变动后持股比股东类型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例变动
控股股东荆江实业33846310012.86%33846310013.67%0.82%
邓海雄1786748576.79%1786748577.22%0.43%控股股东汕头市金塑投的一致行
资咨询中心370131011.41%370131011.50%0.09%动人(有限合伙)
合计55415105821.05%55415105822.38%1.33%
持股5%
陈烈权2321638228.82%2321638229.38%0.56%以上股东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及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
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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