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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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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6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26-004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7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仅指母公司,本章节简称“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332684430.2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33268443.0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9064655.65元,减去2025年支付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247899026.87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2397394687.8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司规则(2025年修订)》第5.3.2条款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执行合并会计报表、母公司的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因此,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应为2247899026.87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为2037997973.73元,其中可用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为2038000613.73元(均为资本溢价)。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12月31日可自由支配资金余额(扣除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实施专项资金833400583.54元)、公司日常经营流

1动资金需求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自2025年开始实施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等因素,董事会

提出以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二)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应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分红1.00元(含税)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并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利润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与本预案有不一致,按股东会决议的分配方案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表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方案数据统计一览表(2023-2025年度)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70581616.0070581616.0017645404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5104609.06374444714.61376046719.8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397394687.8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47899026.87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17617272.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31865347.8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317617272.00

(元)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否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0581616.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5104609.06元的比例为28.80%,低于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

2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修订)》第6.5.5条款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说

明如下:

1、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占比低于30%的原因说明

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子元器件行业,细分行业为中小尺寸平板显示行业和触摸屏行业,主导产品随着终端应用产品需求呈一定季节性的周期变化。

公司发展阶段处于成长期,除持续开展现有主营业务外,公司一方面持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一方面,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或下属子公司正在投资建设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以下简称“MED项目”)、海外业务机构、海外生产

基地等项目,致力于不断培育出新的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公司产品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大部分产品具有较为显著的多品种、小批量的定制化产品特征。

公司营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为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及其全贴合产品,近几年来持续保持良好的盈利水平,近三年的盈利水平统计如表2所示:

表2:公司近三年盈利数据统计一览表(2023-2025年度)本年度比上年主要会计数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元)5987249318.945895565594.771.56%558585076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45104609.06374444714.61-34.54%376046719.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244560349.79368664343.34-33.66%368608193.14

益的净利润(元)

公司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09138.94万元,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18.36%;期末的资产负债率为46.68%,比期初增长9.3个百分点,主要是控股子公司——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显示”)收到含回购条款的投资款200000万元及按照约定利率计提的利息费用在合并会计报表层面确认为长期应付款,以及莱宝显示报告期内累计使用银团贷款人民币12.97亿元,导致公司非流动负债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大幅提升,但公司资产负债率仍处于正常水平,经营性现金流较好,公司财务状况健康。

公司2026年及2027年均有较大金额的资金需求,主要包括: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拟在泰国投资2000万美元设立海外生产基地。泰国子公司2025年已完成注册设立,泰国生产基地2025年已开始投资建设,

32026年将逐步竣工投入使用。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6000万元实施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

套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2025年起已开始建设实施,2026年还将继续投资建设,力争尽早竣工。

(3)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控

股子公司莱宝显示投资建设MED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人民币90亿元,除注册资本金55亿元外,计划使用银团贷款35亿元,其中,2025年已合计使用银团贷款12.97亿元,2026年还将逐步使用银团贷款,且项目投产后还将面临较大金额的流动资金需求。

(4)公司年度营业收入规模50亿元以上,日常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具有较大金额的需求。

此外,公司近三个年度(2023-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317617272.00元,占公司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331865347.82元的95.71%,远高于30%,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综合而言,公司在未来生产经营及发展过程中将有较大的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可持续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考虑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已执行的现金分红方案,2025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70581616.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80%是合理的。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公司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以及投资建设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设立海外业务机构和海外生产基地、莱宝显示投资建设MED项目、重庆莱宝投资重庆莱宝产业园A区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方面;同时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相应减少公司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借款,节约财务成本,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会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积极与股东保持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董事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

4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听取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提供的意见和诉求。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兼顾好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关系,在保证主营业务发

展的同时,积极回馈投资者。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涉及的现金分红方案是合理的,且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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