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公司光明工厂二期办公楼三楼308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裕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14名,代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237085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90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为200070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60%。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
1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5018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0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37014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43%。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30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014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43%。
8、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375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80%;反对58904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45%;弃权18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4%。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3692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53%;反对58968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72%;弃权18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74%。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70581616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现金红利70581616.00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时,应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按照每10股派现金分红1.00元(含
2税)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并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
司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利润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230537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382%;反对58927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55%;弃权6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4%。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5172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340%;反对58927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983%;弃权
65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7677%。
4、审议通过《关于2026-2027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防范和减轻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变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开展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审批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合计余额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的日常外汇衍生品交易
方案及签署外汇衍生品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关于2026-2027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刊载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2027年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登载于2026年3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29696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834%;反对67333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00%;弃权65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5%。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35、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
1、投保人: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有效期内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股东会同意在上述责任险方案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公司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相关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该等责任险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履行董事会、股东会的审批程序,授权有效期自该事项经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公司与保险公司首次签署责任保险合同之日起三年,且不影响已签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刊载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301696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29%;反对51571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52%;弃权17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1492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3412%;反对51571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37%;弃权
175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4权股份总数的4.7452%。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3418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5%;反对23591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5%;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80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73%;反对23591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476%;弃权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按照以下各个子议案进行逐项表决,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各项子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7.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213418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3%;反对230775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9%;弃权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76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62%;反对23077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622%;弃权
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15%。
7.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5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的批复后,在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213417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0%;反对230772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弃权59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2%。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6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43%;反对23077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614%;弃权
59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42%。
7.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规定条件的投资者;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142427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651%;反对222529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61%;弃权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2222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710%;反对222529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375%;弃权
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15%。
7.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13418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4%;反对23073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23%;弃权5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3%。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7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70%;反对23073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520%;弃权
5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2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010%。
7.0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1174.4848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7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13418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4%;反对230772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弃权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7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70%;反对23077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614%;弃权
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15%。
7.0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取得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若前述限售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2133019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683%;反对231937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29%;弃权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281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327%;反对231937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757%;弃权
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15%。
7.0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213418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75%;反对823077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弃权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80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473%;反对23077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612%;弃权
58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15%。
7.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2134826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446%;反对23010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57%;弃权59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2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7%。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4622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205%;反对230108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823%;弃权
59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72%。
7.09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微腔电子纸显示器件(MED)项目 900000.00 180000.00
2补充流动资金70000.0070000.00
合计970000.0025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9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2134679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383%;反对23027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26%;弃权5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1%。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4474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806%;反对23027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263%;弃权
59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5931%。
7.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本次发行的决议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2134281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15%;反对230205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8%;弃权6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6%。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项子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4076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32%;反对230205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085%;弃权
63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4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7183%。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具体方案详见刊载于2026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10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8、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13424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01%;反对23059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61%;弃权6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4043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643%;反对23059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123%;弃权
60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234%。
9、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13430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26%;反对230580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6%;弃权5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4100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797%;反对230580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096%;弃权
5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107%。
1110、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2026年4月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13412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149%;反对23077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7%;弃权5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4%。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391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1309%;反对23077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2612%;弃权
5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080%。
11、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刊载于2026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2821758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596%;反对814992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5%;弃权71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29%。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81971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745%;反对81499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881%;弃权718100
1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9374%。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与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就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刊载于2026年4月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2134413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271%;反对230472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1%;弃权5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34208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088%;反对230472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805%;弃权
5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107%。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完成,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确定包括发行
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及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2)授权董事会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而修改发行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条件和政策变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
13合判断并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授权董事会签署、拟定、修改、补充、呈报、执行、中止、终止与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认购协议、发行方案等),并履行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批、登记备案手续等;
(4)决定并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承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监管要求制作报送文件等,并决定向其支付报酬等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结果,办理注册资本增加的验资
程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或备案等事项;
(6)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意见、本次发行情况、市场条件变化、项目的
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及执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协议和文件资料;授权董事会办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设立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票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中止、终止等事宜)。
同意董事会在上述授权事项范围内,转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则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2144514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532%;反对22037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50%;弃权5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18%。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443095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340%;反
14对2203719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4553%;弃权
59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1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董楚律师、郭琼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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