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7证券简称:沃华医药公告编号:2026-013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2月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12026年2月9日9:15至2026年2月9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梨园街
3517号公司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赵彩霞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44人,代表股份300230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1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97938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291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1人,代表股份2484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928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0人,代表股份2291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6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974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0%;反对20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弃权5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9951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73%;反对203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8%;弃权7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999579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3%;反对203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6%;弃权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118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420%;反对203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763%;弃权
6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17%。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决议内容: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999558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86%;反对20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议内容: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998827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3%;反对26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0%;弃权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36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147%;反对26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67%;弃权
4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8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重组生产作业组织效率能力,实现细节资源共享协同增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内容:同意《关于重组生产作业组织效率能力,实现细节资源共享协同增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赵彩霞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73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021%;反对25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0%;弃权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12%;反对250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64%;弃权
4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24%。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本次股东会,独立董事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对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对公司调研情况、日常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
况进行报告,并对公司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5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的刘磊律师、柳伟伟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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