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5-053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非公 开发行 人民 币普通 股( A 股) 股票 募集 资金总 额人 民币
1238199535.6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185872.47元。2022年7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 2022Y0008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项目序号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221185872.47
项目投入 B1 1048442686.56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2445237.39
1项目序号金额
项目投入 C1 21245053.66
本期发生额补充流资15000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966.94
项目投入 D1=B1+C1 1069687740.22
截至本期末累计发生额补充流资150000000.00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458204.33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3956336.58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F 15000000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13956336.58
差异 H=E-F-G 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和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河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和子公司共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专户资金余额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0408010429300440含利息收入
666901.60
沧州东鸿制膜公司沧州河西支行5725474321.49元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利息收入
1013886919645022641.96
沧州分行2470190.27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1307007029200159含利息收入
4329117.74
芜湖明珠制膜公司芜湖政务新区支行0391912425.70元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利息收入
1827676711163937675.28
芜湖万春支行2263864.34元
合计————13956336.58——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23819.9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124.505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6968.774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截至期末累截至期项目达到本年度实是否达项目可
更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金额计投入金额末投资预定可使现的效益到预计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总额(2)进度(%)用状态日效益否发生(含部分
(3)=期重大变
变更)
(2)/(1)化年产38000吨高阻隔2024年1否4909849098374.3045688.9493.06-949.89否否
尼龙薄膜项目(芜湖)月年产38000吨高阻隔2025年10否48417484171750.20536642.56475.68不适用不适用否
尼龙薄膜项目(沧州)月
2022年8
补充流动资金否16000603.59637.27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月25日
2022年8
归还银行贷款否240002400024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否月12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37515122118.592124.505106968.774超募资金投向
合计--137515122118.592124.505106968.774--------
未达到计划进度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正在建设中。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或预计收益的情湖)生产线是新线存在磨合期,出现的设备问题影响了产能发挥;另外考虑降本增效,上半年况和原因(分具体生产方面做了多项节能改造项目,也是影响产能发挥的一重要因素;目前产线状况逐渐趋于稳
3项目)定,改造已安排在上半年基本完成;导致未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无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适用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不适用情况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以募集资金11843.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以募集资金
4650.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目先期投入及置过,预先投入资金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长江换情况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沧州明珠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68号。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并于2024年4月24日前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用闲置募集资金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暂时补充流动资
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金情况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31日前全部使用,并于2024年10月23日前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4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闲置募
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且尚未归还。
经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经公司2023年8月18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用闲置募集资金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进行现金管理情
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况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
公司之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现金收益均已在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决定不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对已开立的现金管理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不适用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无题或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2025年上半年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和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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