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6-02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03月3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01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合资公司设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拟启动“年产12亿平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建设,拟通过孙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与沧州明创锂电发展有限公司于沧州高新区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共同实施。项目总投资人民币18亿元,主要用于建设超薄湿法隔膜生产线4条、配套涂布设备、生产厂房、仓库、办公及配套辅助设施,以及生产、检测、环保、安全等相关辅助设备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04月0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二期)合资公司设立的公告》,公告2026-029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