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5-07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前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为2026年4月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沧州明珠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号。
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万元(其中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11500万元,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35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2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告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