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证券简称:沧州明珠公告编号:2025-03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8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宏伟先生
6、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8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9479118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23.716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4214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22.852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8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6970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0.863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485名(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48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8782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股权登记日)的4.8586%。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393361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9%;反对11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5%;弃权278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48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24%;反对11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8%;弃权278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8%。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表决情况为:同意393649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109%;反对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33%;弃权259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736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87%;反对88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99%;弃权2599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同意393375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3%;反对11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04%;弃权269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9462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90%;反对11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76%;弃权2696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于桂亭
同意股份数:387602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9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6894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115%。
4.02.候选人:非独立董事赵如奇
同意股份数:3875904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6774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3的91.0968%。
4.03.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于增胜
同意股份数:38759125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3%,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678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978%。
4.04.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于韶华
同意股份数:3875846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4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67175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0897%。
4.05.候选人:非独立董事潘立雪
同意股份数:3875937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9%,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6808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009%。
表决结果:于桂亭先生、赵如奇先生、于增胜先生、于韶华先生、潘立雪女
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于桂亭先生、赵如奇先生、于增胜先生、于韶华先生、潘立雪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01.候选人:独立董事魏若奇
同意股份数3878056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0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89271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629%。
5.02.候选人:独立董事冯颖
同意股份数3876100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810%,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69717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1211%。
5.03.候选人:独立董事梅丹
同意股份数3878115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21%,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738986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702%。
4表决结果: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通过累计投票得票数量已达到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魏若奇先生、冯颖女士、梅丹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钟茹雪、张晓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沧州明珠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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