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三钢闽光: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6年制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 10-29 00:00 查看全文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6 年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信

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强化媒体信息排查、归集、保密,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敏感信息是指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发生或即将

发生会明显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会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以及网络(包括但不限于股吧、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

第二章 敏感信息报告范围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的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等内部信息知情人为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建立报告义务人名单并根据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对该名单进行调整。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及时将报告义务人名单报送公司办公室及证券事务部。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应当及时组织本部门、本子公司报告义务人对各

自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和资料进行排查,主要排查事项如下:

1.关联交易事项(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1)购买资产;

(2)出售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9)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10)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1)签订许可协议;

(12)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3)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14)销售产品、商品;

(15)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16)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17)存贷款业务;

(18)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19)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2.日常交易事项,是指上市公司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1)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2)接受劳务;

(3)出售产品、商品;

(4)提供劳务;

(5)工程承包;

(6)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交易。

3.重大交易事项,包括除上市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发生的下列类型的事项:

(1)购买资产;

(2)出售资产;

(3)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4)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7)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8)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9)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10)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1)签订许可协议;

(12)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4.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1)生产经营情况、外部条件或者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行业政策、产品价格、原材料采购、销售方式、政策或法律、法规、规章发生重大变化等);

(2)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3)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额外收益,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或者发生可能

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4)发生重大环境、生产及产品安全事故等对生产经营或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事项;

(5)在某一技术领域取得突破性成果,或科研项目投入生产后,使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变化的事项;

(6)公司净利润或主要经营产品利润发生重大变化的事项;

(7)其他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5.突发事件

(1)发生重大诉讼和仲裁;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施中出现重大变化;

(3)预计本期可能存在需进行业绩预告的情形或预计本期利润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有较大差异的;

(4)出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传媒传播的信息;

(5)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质押、冻结、拍卖等事件;

(6)其他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6.重大风险事项

(1)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重大损失;

(2)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3)可能依法承担的重大违约责任或者大额赔偿责任;

(4)公司决定解散或者被有权机关依法责令关闭;

(5)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或者主要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进入破产程序;

(6)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

总资产的 30%;

(7)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8)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9)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10)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11)公司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其他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身体、工作安排等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者预计

达到三个月以上,或者因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12)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认定的其他重大风险情况。

第三章 敏感信息报告额度

第四条 公司应及时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事项额度如下:

1.关联交易类事项: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负有履

行信息报告的义务: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交易;

(2)与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生的成交金额超过 300 万元,且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的交易。

2.日常交易类事项:公司发生常规交易类事项只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

负有履行信息报告的义务:

(1)涉及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亿元;

(2)涉及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工程承包事项的,合同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亿元;

(3)公司或者本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

3.重大交易类事项(对外投资除外):公司发生常规交易类事项只要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的,即负有履行信息报告的义务: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

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的,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持股情况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

(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三)法院裁决禁止转让其所持股份;

(四)所持公司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标记、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等,或者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

(五)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业务重组;

(六)因经营状况恶化进入破产或者解散程序;

(七)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传闻,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八)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

(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

(十)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十一)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事项出现重大进展或者变化的,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将其知悉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公司问询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回复,保证回复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章 管理机构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敏感信息排查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

对公司、控股股东及所属企业的网站、内部刊物进行清理排查,防止敏感信息的泄露,同时将网络(包括但不限于股吧、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等进行归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对公司经营及股价等产生重大影响;对敏感信息的保密及披露进行管理,以防止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及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第八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敏感信息的归集、保密及对外披露的部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敏感信息的保密及披露管理工作。

第五章 内部报告程序

第九条 报告义务人应在知悉本制度所列的敏感信息后的第一时间,向本部

门或子公司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方式报告公司证券事务部或直接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认为有必要时,报告义务人应当在两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关资料。涉及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公司证券事务部应及时提出信息披露预案。须履行董事会等会议审议程序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应当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向全体董事或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出会议通知。

第十条 对网络(包括但不限于股吧、QQ 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报

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对本公司的报道、传闻以及投资者关注但非强制性信息披

露的敏感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公司相关要求,组织公司有关方面及时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或进行必要的澄清。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及时了解信息,澄清情况。发现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或对公司股价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敏感信息和重大事项难以保密或已经泄露或出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的,公司应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章 加强内部监管,严防内幕交易第十二条 公司应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股票或者在信息敏感期买卖本公司股票。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

方式、内容等信息,并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制度。公司各部门和

子公司、报告义务人、有关知情人员,均对前述所称排查事项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按照本制度规定向本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部报告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擅自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并决定相应的处理方式和履行相应程序,同时指派专人对报告的信息予以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本制度的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有抵触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修改,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28 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