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威海广泰
股票代码:002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光太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
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16-6号301室
股份变动性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转让(股份数量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
让的方式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14336193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
让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26610000股股份。因李光太先生与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因为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李光太、李文轩父子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系李光太为实现家族信托计划而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未导致威海广泰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附表...................................................18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8
4第一节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本报告书指告书》
威海广泰、上市公司指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李光太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二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威海广拓企业一致行动人指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威海广拓指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泰投资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中信信托?信福传世、家族
指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号家族信托信托中信信托指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广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
海广泰14336193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
本次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指
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26610000股股份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交所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格式准则第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指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李光太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6201031941********住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否永久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企业名称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文轩
认缴出资额3810.4155万元
实缴出资额3810.4155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26419251X8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1997-01-24至2047-01-23
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经营范围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0993-265845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
企业名称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16-6号3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光太认缴出资额95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002MAK45LDC2L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2025-12-17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6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李光太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0.01%份额,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股东构成号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中信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威海广拓
99.99%份额。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街16-6号301室
通讯方式(联系电话)0631-39534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光太担任广泰投资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广泰投资44.02%的份额。李文轩担任广泰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持有广泰投资10.05%的份额。李光太、李文轩系父子关系,李光太、李文轩为广泰投资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李光太为威海广拓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普通合伙人,李光太管理和运营威海广拓及其事务,李光太为威海广拓的实际控制人。广泰投资、李光太、威海广拓均直接持有威海广泰股份,李光太与广泰投资、威海广拓为一致行动人。
广泰投资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注:李光太与李文轩系父子关系,李光太与李荀系父女关系,李文轩与李昊彦系父子关系。
威海广拓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6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光太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进一步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长期稳定性,避免未来实际控制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因继承等原因带来的股权分割,保持实控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完整性,威海广泰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光太作为委托人出资设立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号家族信托,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号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中信信托与李光太共同出资设立威海广拓。
本次权益变动,威海广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
14336193股股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26610000股股份,占威海广泰总股份数的5%。威海广拓、李光太、李文轩合计控制威海广泰40.02%的股份。
未来,李光太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是否进一步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给威海广拓。
李光太作为普通合伙人持有威海广拓0.01%财产份额,中信信托?信福传世【15】号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中信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威海广拓99.99%财产份额。威海广拓、李光太、李文轩合计控制威海广泰40.02%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作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7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作出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存在拟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
置或重组计划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拟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其他股东之
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或
建议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7若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将保证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八、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市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九、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其他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李光太5734477310.78430085808.08
广泰投资14556314227.3613328933525.05
威海广拓100000001.8836610000688
合计21290791540.0221290791540.02
三、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1、股权转让双方
转让方:李光太、广泰投资
受让方:威海广拓
2、标的股份:威海广泰26610000股股份
3、转让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4、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股份转让价格与支付安排
转让价款:22964.43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受让方资金来源:家族信托的自有资金(信托委托人李光太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
9支付安排:(1)《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生效并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本次协议
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的30%;(2)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过户登记确认书后1个月内支付全部转让款。
6、合同生效的条件日期:股权转让协议于2026年4月29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光太共持有威海广泰57344773股股份,其中的43008580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股(董事限售股)。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无限售条件,且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六、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系李光太为实现家族信托计划而进行的持股架构调整,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和人员的调整,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均保持独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保证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已经出具如下承诺:
9“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确保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继续保持独立。”七、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与上市公司的业务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确保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保证不从事与威海广泰形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对控制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本次权益转让后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威
海广泰构成实质性竞争,则本企业/本人及关联方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威海广泰或采取有利于避免和解决同业竞争的其他措施。
2、本企业/本人承诺不会利用本企业/本人作为威海广泰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损害威海广泰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八、本次转让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进行了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能够
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及时发表独立意见。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控制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公平的
9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为规
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不会利用本企业/本人作为威海广泰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优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条件或利益。
2、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3、对于与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
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关联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价格公允,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9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5年12月25日,李光太基于家族资产规划的需要,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将
其持有的100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威海广拓,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李光太为实现家族信托计划而进行的持股架构调整,未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除本次交易和已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与下列当事人发生的以下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被收购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11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报
告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协议、合同;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名
单及其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出具的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
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9、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2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威海市司股票简称威海广泰股票代码00211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光太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人之一名称企业3-15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黄河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人之二名称限合伙)街16-6号301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化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请注明)
14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光太持股数量57344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数量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145563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36%;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
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8%。
威海广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14336193股股份、通过
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
266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光太持股数量43008580股,较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本的比例降低2.69%,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光太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拥8.08%;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一: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数量
及变动比例133289335股,较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低2.31%,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之二: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
36610000股,较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提高5%,本次权益变动后,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8%。
2026年4月29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威海广拓受让李光太持有的威海广泰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14336193股股份、受让广泰投资持有的威海广泰12273807股股份,合计受让权益的股份变动的2661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在信息披露时间及方式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否□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是?否□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是□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1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光太年月日
15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文轩年月日
16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光太年月日
17(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光太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文轩年月日(本页无正文,为《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一致行动人:威海广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李光太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