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2证券简称:三变科技公告编号:2025-035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三门县西区大道369号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伟世先生。
召开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25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28人,代表股份41895661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5.985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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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02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27人,代表股份31934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133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72%;
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3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142%;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9%;弃权9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1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32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76%;
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弃权1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259%;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139%;弃权1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0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32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16%;
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7%;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476%;反对46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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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总数的14.4139%;弃权1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8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132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2%;
反对45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8%;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1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820%;反对45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63%;弃权11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41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1323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33%;
反对479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8%;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20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0695%;反对479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183%;弃权9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2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308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991%;
反对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6%;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606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6217%;反对485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874%;弃权10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0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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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确认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27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34%;
反对5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3%;弃权1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570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976%;反对5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04%;弃权1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2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1275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194%;
反对5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3%;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9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为:同意2573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5758%;反对50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604%;弃权11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施念清、陈颖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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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