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1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发现1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罗平锌电新材料有限公司、罗平富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云南驰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普定县
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富源县富村镇富利铅锌矿有限责任公司、云南鸿源实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
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
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矿山开采与冶炼生产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资金管理内部控制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所有资金支出均纳入预算管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分级授权与集体决策制度,大额资金支付、对外投资、资金拆借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覆盖供应商准入、采购计划、比价招标、合同签订、质量验收、入
库结算、付款审批的全流程采购内控体系,重点管控锌精矿、煤炭、辅料、备件等关键物资采购环节。
23.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
公司围绕锌锭、硫酸、稀贵金属等主要产品,建立规范销售与收款等环节管理。
4.存货管理内部控制
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备品备件、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建立采购入库、仓储保管、领用发出、盘点清查全链条内控机制。
5.生产运营与安全环保内部控制
建立生产计划管理、设备运行管理、工艺技术管控、能源消耗管理、生产成
本核算等生产运营内控体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危废处置、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环保目标责任制与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现场安全巡检、设备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环保设施运行监控,实现安全环保问题闭环管理。
6.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管控内部控制
实行全资、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强化财务核算、资金使用、成本费用管控。统一全资、控股子公司制度标准、业务流程与内控要求,定期开展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监督检查。
7.财务报告与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公司建立严格的财务报告编制、审核、披露内部控制流程,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强化内幕信息管理,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防范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风险。
8.关联交易内部控制
公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允定价、程序规范、披露充分、审批合规原则。及时、完整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杜绝非公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3(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更新了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定性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错报项目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2%≤错报额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2%≤错报额
资产总额1%≤错报额<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营业收入1%≤错报额<2%
资产总额错报额<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错报额<1%
注:表中涉及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指标,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来计算。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
4中的重大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无效;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一般缺陷认定标准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定量标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资产总额2%;
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资产总额1%≤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资产
缺陷总额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
因内控缺陷造成的损失额占总资产的比例<资产总额1%;
缺陷
注:表中涉及的资产总额指标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来计算。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5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公司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重大处罚;
*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等事项,被政府或监管机构专项调查,引起公众媒体连续专题报道,并因此出现资产质押、索偿等不利事件;
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中对重大缺陷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并导致重大失误;
*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要失误;
重要缺陷认定标准*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审计部门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中高层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一般缺陷认定标准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2025年度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共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项,具体情况及整改措施如下: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
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收到相关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涉及越界开
6采、非法占用林地。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收到普
定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应急罚〔2025〕执法2号、(普)应急罚〔2025〕非煤6号),因井下顶板支护缺失、未按规定开展顶板分级管理、作业人员空顶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被行政处罚。
(1)内控缺陷性质及影响:
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违规事项为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于2025年6月9日收到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金坡铅锌矿巷道
或采场顶板未按设计支护,顶板分级台账与制度、支护图、作业规程不一致,未重新设计支护方案且未委托专业机构论证,1336中段2号采场未开展顶板分级管理、无台账、无支护设计与专项措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技术管控与规程执行严重失效,于2025年12月16日被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处以行政罚款;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砂岩铅锌矿多个掘
进工作面作业人员空顶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作业许可、隐患排查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制止,于2025年12月17日被普定县应急管理局处以行政罚款。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结合违规性质、处罚金额、合规影响与财务后果,本次缺陷被认定为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缺陷产生原因:对于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事项,全资子公司合规意识薄弱,采矿权边界核定、现场作业审批、林地使用审核等关键控制点缺乏有效监督,作业环节管控缺位,违规行为未被及时发现与制止。未建立越界开采、非法占用林地等高风险事项的预警机制。而后发生的因井下顶板支护缺失、未按规定开展顶板分级管理、作业人员空顶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被行政处罚,是由于现场执行弱化,安全作业规程在井下采掘环节未严格落地,支护、巡查等关键动作执行不到位;技术管理缺位,顶板分级台账缺失、支护设计与现场不匹配,技术管控链条存在断点;日常监管不足,日常巡检、专项排查频次与深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其一,违反《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并实施行政处罚。虽然后续因程序问题撤销处罚,
7但实体违规事实已存在,且全资子公司在整改期间已全额缴纳罚款,证明合规管
理链条存在重要断层。事前未预警、事中未控制,合规管理体系存在明显漏洞。
大额罚没款计入营业外支出,导致利润大幅缩水,加剧短期现金流承压。违规矿区停产,影响主营产品供应,破坏经营节奏。其二,违反《安全生产法》及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形成合规瑕疵,但影响轻微,无重大声誉与监管风险。消除隐患及时,未引发安全事故或资产损失,对资产安全影响极小。短期影响生产效率与成本,但已完成整改,且处罚金额低,对经营业绩无实质冲击。
(2)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全面停止越界区域开采,退回矿区批准范围作业,完成开采边界标定、现场围挡与物理隔离。普定县向荣矿业有限公司按要求推进林地恢复与异地复植,委托第三方实施生态修复,按期完成整改验收并报备。对无异议处罚足额缴纳款项,依规完成账务处理;对存在争议处罚,依法推进行政复议或诉讼,同步做好合规整改与风险缓释。
建立图纸台账每月上报,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第三方进行动态监测,实行月度测量、季度复核,实现开采范围全程闭环管控。完善资源储量、开采台账、用地手续全档案管理,确保证照齐全、边界清晰、审批可溯,建立合规风险红黄牌预警机制,对越界、用地、安全、环保等高风险事项实时监测、快速处置。开展全员矿产资源、林地使用、安全生产专项培训,强化管理层与一线人员法治合规意识。相关制度流程已修订完善。
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5日收到《普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撤销普自然资执罚〔2024-26〕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后,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因不服处罚决定,按照规定于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向普定县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因普定县自然资源局撤销其对宏泰矿业处罚决定,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于收到撤销决定当日,向普定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递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公司尚不能确定针对宏泰矿业越界开采事项的具体处罚时间、处罚金额。对于已缴罚款,公司将采取申请退回处理或根据后续进展采取多退少补。
普定县德荣矿业有限公司全面完成顶板分级复核与支护整改,按制度重新划
8分顶板等级、完善分级台账,统一支护方式与设计图纸,委托专业机构完成支护
方案论证;1336中段2号采场补全顶板分级、支护设计与专项措施,通过监管验收。普定县宏泰矿业有限公司全面制止空顶作业,完善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完成现场隐患闭环整改。修订《顶板分级管理制度》,明确顶板分级、支护设计、现场施工、验收复核全流程标准,确保技术方案与现场执行一致。开展全矿井、全工序、全岗位安全隐患专项排查,重点整治顶板、通风、支护、采掘等重大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销号管理。实施日巡查、周排查、月复盘,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隐患识别与处置效率,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开展顶板管理、作业规程、隐患排查专项培训,覆盖管理层、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强化安全红线意识。
整改后运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本次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全面整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内控运行有效性实现实质性修复。相关安全隐患已彻底消除,未再发生同类安全违规问题,相关行政处罚事项已办结完毕。经整改后持续跟踪验证,全资子公司内控体系已稳定、有效运行,合法合规、资产安全、经营发展等内控核心目标已得到充分保障,该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已完成整改并达到有效运行标准。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本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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