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公告编号:2026-030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2026年8月14日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宝轻大
厦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赵国昂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会作现场见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股份328740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13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96004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5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股份327355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6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67800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50649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73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32735508股,占公司有表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公告编号:2026-030决权股份总数的5.856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327330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93%;反对42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6%;弃权36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7207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5%;反对42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79%;弃权362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6%。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3254426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9%,选举赵国昂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9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64%。
(2)同意3254426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9%,选举李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9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64%。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公告编号:2026-030
(3)同意325442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8%,选举孙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4)同意3254421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8%,选举邓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5)同意3254421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8%,选举林华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6)同意3254421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8%,选举戴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7)同意3254421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968%,选举王颖颖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502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357%。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3264571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55%,选举季立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517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27%。
(2)同意32645610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公告编号:2026-030
99.3052%,选举陈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55164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12%。
(3)同意3256222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6%,选举黄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6825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13%。
(4)同意32562218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15%,选举江英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如下:同意646825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01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证券代码:002116证券简称:中国海诚公告编号:2026-030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