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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股份: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18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120证券简称:韵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43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6月17日,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未达到业绩考核条件,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

2、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事务管理系统以公告方式发布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9月1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22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2022年9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截止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和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0月17日。

6、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截至2023年9月2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程序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7、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程序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8、202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注销的原因、数量

1、原因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5]215Z0017 号

《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为191391.97万元,未达到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2024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

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数量

因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将对上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45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4667240份股票期权与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获授的116160份股票期权注销。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公司2024年归母净利润未能满足“2024年归母净利润不低于350000万元”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决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66724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部分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6160份股票期权注销。

董事会本次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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