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1证券简称:科陆电子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7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7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日
3、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葛丰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7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479784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568108股的38.741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91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568108股的
0.0354%;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4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4738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72568108股的38.706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
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票数占与会有效反对票数占与会有效弃权票数占与会有效表决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表决权股份结果总数比例总数比例总数比例
64402961399.3906%38237000.5901%1251000.0193%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中小投资占与会中小投中小投资占与会中小投中小投资占与会中小投表决者同意票资者有效表决者反对票资者有效表决者弃权票资者有效表决结果数权股份总数比数权股份总数比数权股份总数比例例例
4987678192.6637%38237007.1039%1251000.2324%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有效表决占与会有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权同意票数效表决权同意票数投资者有效序号提案股份总数表决权股份比例总数比例《选举李葛丰先生为公司第提案2.0163794778098.4520%4379494881.3646%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腊平先生为公司第提案2.0263795175598.4526%4379892381.3719%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3《选举宋骄阳女士为公司第提案63795506898.4531%4380223681.3781%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2.04《选举张铭先生为公司第十63796459998.4546%4381176781.3958%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谢伟光先生为公司第提案2.0563795855598.4537%4380572381.3846%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案2.06《选举赖亮生先生为公司第63795046298.4524%4379763081.3695%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2.01-提案2.06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六个子议案均审议通过,李葛丰先生、徐腊平先生、宋骄阳女士、张铭先生、谢伟光先生、赖亮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与会有效表决占与会有中小投资者占与会中小权同意票数效表决权同意票数投资者有效序号提案股份总数表决权股份比例总数比例3.01《选举谢东明先生为公司第提案63797086798.4556%4381803581.4075%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姜齐荣先生为公司第提案3.0263795895898.4537%4380612681.3853%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3《选举李建林先生为公司第提案63795959198.4538%4380675981.3865%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04《选举彭建春先生为公司第提案63795947898.4538%4380664681.3863%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提案3.01-提案3.04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四个子议案均审议通过,谢东明先生、姜齐荣先生、李建林先生、彭建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6年6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的刘兴律师、赵丹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6年 7月 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