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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洲智能: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01 00:00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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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2证券简称:汇洲智能公告编号:2025-041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和达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机床板块、大模型数据服务和投资业务未来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可,拟于2025年5月1日~2025年11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2920万元(含)。

本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及承诺的增持金额如下:

增持主体身份或职务拟增持金额(万元)

杭州和达四方网络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不低于2500万元(含)且不超

有限公司行动人过5000万元(含)

不低于150万元(含)且不超过

武剑飞董事长、总经理

30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吴昌霞董事

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姜学谦董事

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孙斌董事

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苏丽董事

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侯雪峰副总经理

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孙伟副总经理

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王俊峰副总经理

60万元(含)

武宁董事会秘书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60万元(含)

不低于30万元(含)且不超过陈莹莹财务总监

60万元(含)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6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即将过半。各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增持前持股情况本次增持情况增持后持股情况增姓持股数持股比增持数增持比增持金持持股数持股比例名量(股)例(%)量(股)例(%)额(元)方量(股)(%)式杭州和达四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武

剑87846000.4389000/87846000.4389飞吴

昌12000000.0600000/12000000.0600霞姜

学19980000.0998780000.00389730030020760000.1037集谦中孙

00740000.003697301180竞740000.003697

斌价苏

00737000.003682300727737000.003682

侯9990000.0499000/9990000.0499雪峰孙

8768000.0438770000.0038473003009538000.0477

伟集王中

俊10668000.0533800000.00399730720011468000.0573竞峰价武

4986000.0249790000.0039473088905776000.0289

宁陈

莹13731500.0686000/13731500.0686莹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14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公

告(二)》、(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进展公告(三))。公司部分增持主体尚未增持公司股份,主要系本次增持计划未安排具体的实施进度,均由增持主体择机实施增持。由于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尚未完成增持承诺的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而导致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完毕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

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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