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5-065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1号院首特钢大厦1号楼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9人,代表股份474888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2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19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6人,代表股份
464688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17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4人,代表股份222383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1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3人,代表股份21820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以现场方式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1.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9905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9507%;反对44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378%;弃权5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55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5923%;反对44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262%;弃权5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15%。
(3)表决结果:通过
1.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35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675%;反对51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03%;弃权6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85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806%;反对517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819%;弃权6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75%。
(3)表决结果:通过
1.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38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471%;反对53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0%;弃权6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88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44%;反对530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45%;弃权64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11%。
(3)表决结果:通过
2.00关于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89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579%;反对51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弃权7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39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755%;反对51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628%;弃权70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17%。(3)表决结果:通过
2.02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43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692%;反对5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17%;弃权6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1%。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3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66%;反对523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60%;弃权61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574%。
(3)表决结果:通过
2.03关于修订《提供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838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260%;反对54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53%;弃权6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88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43%;反对543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582%;弃权6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5%。
(3)表决结果:通过
2.04关于修订《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36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468%;反对5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17%;弃权6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8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77%;反对53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9528%;弃权62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96%。
(3)表决结果:通过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74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548%;反对53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6%;弃权6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24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090%;反对530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435%;弃权61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75%。
(3)表决结果:通过
2.06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86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573%;反对52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82%;弃权6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3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4625%;反对52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645%;弃权63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30%。
(3)表决结果:通过
2.07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47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702%;反对5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1%;弃权6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77%。(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97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373%;反对523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355%;弃权60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3%。
(3)表决结果:通过
2.08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900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613%;反对52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4%;弃权6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355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484%;反对524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29%;弃权6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887%。
(3)表决结果:通过
2.09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949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493%;反对53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4%;弃权6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99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930%;反对531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835%;弃权62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235%。
(3)表决结果:通过
2.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587859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6409%;反对55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5%;弃权7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5917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757%;反对55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68%;弃权7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875%。
(3)表决结果:通过
3.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771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120%;反对54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8%;弃权6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121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957%;反对54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601%;弃权63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2%。
(3)表决结果:通过
4.00关于参股公司前期财务资助事项解决方案暨继续向其提供财务资助的
关联交易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8574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300%;反对53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4%;弃权6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07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806%;反对539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666%;弃权63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27%。
(3)表决结果:通过
5.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1)总表决情况:同意4688610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7308%;反对53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2%;弃权6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11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68%;反对53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063%;弃权68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9%。
(3)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罗寒、张雨晨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