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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邦: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4-26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ST天邦 公告编号:2025-038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4月25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31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

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

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邦辉;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52人,代表股份37808576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6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341579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2人,代表股份36505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51人,代表股份461695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7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

966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42人,代表股份36505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3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6085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3%;反对12159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6%;弃权261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923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04%;反对12159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37%;弃权261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59%。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367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3%;反对1190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50%;弃权358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6205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449%;反对1190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96%;弃权3580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6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5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4096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67%;

反对1207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93%;弃权468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934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96%;反对1207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51%;弃权468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28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5563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5%;反对1174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6%;弃权354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401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873%;反对11744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38%;弃权3549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6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88%。

本议案获得通过。提案5.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496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0%;反对2256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7%;弃权333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57986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908%;反对2256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865%;弃权333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1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2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520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70%;反对1370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25%;弃权2194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6043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779%;反对1370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86%;弃权2194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6850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35%。

提案7.00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3240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40%;反对1394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90%;弃权366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078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42%;反对1394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214%;弃权3667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79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4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监事人员薪酬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69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7176%;反对2478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78%;弃权422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2690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176%;反对24782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78%;弃权422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0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6%。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63885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11%;反对1173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3%;弃权5241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4723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239%;反对11730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08%;弃权5241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7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5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528112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82%;反对2119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07%;弃权684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33649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253%;反对21199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17%;弃权6846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37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29%。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关于公司2025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47968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01%;反对2542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4%;弃权7465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88065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8764%;反对25423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066%;弃权74654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35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7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选举张邦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4735154股是选举盛宇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4293369股是选举梁星晖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4292352股是选举汪玉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44303662股是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选举张邦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818969股是选举盛宇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377184股是选举梁星晖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376167股是选举汪玉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2387477股是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3名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选举陈良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44216956股是选举陈有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43836928股是选举陈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43815134股是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选举陈良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2300771股是选举陈有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920743股是选举陈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1898949股是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2名非职工监事,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选举张炳良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343894046股是选举钱晶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344030103股是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所获得的的选举票数是否当选选举张炳良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1977861股是选举钱晶艳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监事12113918股是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

2024年度述职报告》于 2025年3月 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方娟、杨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2025)承义法字第00072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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