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证券简称:天邦食品公告编号:2026-026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无其他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于2026年5月
21日15:00在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8楼天邦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邦辉;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45人,代表股份37543427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89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37595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8人,代表股份3783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4人,代表股份435180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5678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8人,代表股份378391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9071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24%;
反对90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22%;弃权
471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2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990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076%;反对90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101%;弃权4710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78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01%;反对68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62%;弃权
2792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6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291%;反对6856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547%;弃权2792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62%。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8059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54%;
反对683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98%;弃权
279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8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751%;反对6832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995%;弃权2796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5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140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82%;
反对749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59%;弃权
2800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224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3460%;反对749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187%;弃权28005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4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53%。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6051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009%;
反对666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42%;弃权
2721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135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399%;反对666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3061%;弃权27216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95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4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借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82570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83%;
反对665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23%;弃权
523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3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40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075%;反对665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2896%;弃权5235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5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86%;反对1145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3120%;弃权
508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694%。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55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186%;反对11450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6.3120%;弃权508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7575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225%;
反对702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08%;弃权
2653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7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841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639%;反对7023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396%;弃权2653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关于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006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26%;
反对987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8%;弃权
554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392%;反对9873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876%;弃权5541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关于公司2026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461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01%;反对1092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0%;弃权
562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4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0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016%;反对10925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1049%;弃权5629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35%。
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8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859%;
反对10865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42%;弃权
450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02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9973%;反对10865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4.9681%;弃权450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6)承义法字第00095号《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