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债券代码:127109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号滨江金融中心 T2栋(B座)26层)
二〇二六年六月
1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湘潭电化”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财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湘潭电化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财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2财信证券作为湘潭电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SZ,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注册与发行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4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908号),公司于2025年6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7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700.00万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9637140.5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5年6月20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5〕2-7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7月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电化转债”,债券代码“127109”。
(二)“电化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109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8700.00万元(487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8700.00万元(487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5年7月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起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至2031年6月15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起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31年6月15日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7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
3后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万元)(万元)
1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48510.1748500.00
项目
2补充流动资金200.00200.00
合计48710.17487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主要从事电解二氧化锰、尖晶石型锰酸锂等锰系正极材料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包括“年产3万吨尖晶石型锰酸锂电池材料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融资规模符合公司需要,具有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公司主业。
二、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一)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因2026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公司每股派送现金0.115元(含税)。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4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D 为 0.115 元/股,未发生其他“电化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事项。
“电化转债”的初始转股价 P0=10.10 元/股,因 2025 年度权益分配实施的影响,调整后的转股价 P1=P0-D=9.99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综上,“电化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0.10元/股调整为9.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6月11日(即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电化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不会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财信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财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以下无正文)5(本页无正文,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度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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