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5-065
债券代码:127109债券简称:电化转债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经开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总部大楼三楼 C305 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
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数据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干江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9人,代表股
份2733703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78%。其中中小投资者507人,代表股份7556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
265813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273%。
3、参加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07人,代表股份7556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05%。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2273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5987%;
反对票104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3841%;弃权票4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6460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85.4848%;反对票104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3.8932%;弃权票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6219%。
2、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730616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871%;
反对票237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867%;弃权票7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2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2482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9150%;反对票23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3.1375%;弃权票7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9475%。
3、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成希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票2730544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9.8844%;
反对票263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965%;弃权票5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01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724102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95.8197%;反对票26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3.4922%;弃权票5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数的0.688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2、见证律师:董亚杰、陈秋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