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银轮股份
股票代码:002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徐小敏
住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2:徐铮铮
住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
股份变动性质:追溯认定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合计持有股份未发生变动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
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释义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8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四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10
第五节后续计划----------------------------------------------11
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3
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4
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5
第九节其他重大事项--------------------------------------------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备查文件-------------------------------------------------19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
-3-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徐小敏先生、徐铮铮先生
上市公司、银轮股份、指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详指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16号准则》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徐小敏姓名徐小敏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2625195802******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银轮股份董事长
(二)徐铮铮姓名徐铮铮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1023198911******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是,2023年1月取得美国永久居留权最近五年的任职经历银轮股份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5年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小敏先生以及徐铮铮先生最近5年未曾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5-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小敏先生和徐铮铮先生除银轮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外,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徐小敏控制
1持股平台业(有限合伙)的公司天台银轮工贸发展有限公徐小敏控制
2
司的公司
建材销售、房屋租赁等天台银盛汽车零部件有徐小敏控制
3机械零配件加工,现未生产经营
限公司的公司
浙江万和汽车配件有限徐小敏控制汽车座椅骨架及滑轨、调角器的研发、制造
4
公司的公司和销售浙江银轮置业发展有限徐小敏控制
5房地产开发
公司的公司天台信轮企业管理有限徐小敏控制
6不良资产收购处置
公司的公司天台县金轮融资担保有徐小敏控制
7融资担保
限公司的公司湖北银轮起重机械股份徐小敏控制的
8起重机械制造
有限公司公司浙江银轮物业服务有限徐小敏控制
9物业服务
公司的公司三门银轮置业发展有限徐小敏控制
10房地产开发
公司的公司嵊州银轮置业发展有限徐小敏控制
11房地产开发
公司的公司天台县志能实业有限公徐小敏控制
12无实际经营
司的公司徐小敏控制
13浙江银和智造有限公司厂房租赁
的公司天台银信企业管理合伙徐铮铮控制
14持股平台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司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银轮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小敏先生、徐铮铮先生-6-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五、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徐铮铮先生系徐小敏先生之子,本次追溯认定从2020年8月起,徐铮铮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徐小敏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615820股,通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215820股,持股比例6.77%;徐铮铮通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400000股,持股比例3.59%;徐小敏先生和徐铮铮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15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6%。
-7-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根据《公司法》有关实际控制人的规定,公司遵循从严把握和审慎认定的原则,自
2020年8月徐铮铮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起,将徐小敏先生之子徐铮铮先生追溯认定为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追溯认定徐铮铮先生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继续增持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8-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徐小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5615820股,通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6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7215820股,持股比例6.77%。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徐铮铮通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400000股,持股比例3.5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追溯认定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徐小敏变更为徐小敏和徐铮铮,两人实际持有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动。
徐小敏先生与徐铮铮先生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双方确认如持有公司股份或支配表决权、担任公司董事,双方在公司股东、董事权利行使上均保持一致;一致行动关系有效期为60个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宁波正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存在450万股因融资需要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追溯认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徐铮铮先生长期
在公司任职,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核心技术及行业发展趋势,追溯认定其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有利于公司控制权的长期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9-第四节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中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未变化,不涉及资金的支付行为,不涉及资金来源的情况。
-10-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如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主营业务等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
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如未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调整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及修改的草案。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章程》的条款进行修改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的聘用作出重大变-11-动的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六、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具体计划。
如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如上市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2-第六节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银轮股份仍将保持其人员、资产、财务、业务和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
本次权益变动对银轮股份的独立运营能力并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银轮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
履行相应的义务。本次权益变动后,银轮股份的资产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运作系统,并具备独立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人员、机构和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皆保持独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银轮股份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本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
三、关联交易及相关解决措施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增加新的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后,如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13-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银轮股份及其子公司进行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的资产交易或者高于银轮股份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
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轮股份的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合意或安排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银轮股份不存在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14-第八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第九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小敏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日
-17-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徐铮铮
签署日期:2026年2月2日
-18-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与承诺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19-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浙江省台州市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台县股票简称银轮股份股票代码002126
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台州市徐小敏、徐铮铮人名称注册地天台县
拥有权益的股增加□不变,追溯增加有无一致行动人
份数量变化有√无□
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实际控制人东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人是否对境内、是否拥有境内、外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回答“是”,请境外其他上市两个以上上市公家数注明公司家数
公司持股5%以司的控制权上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转让□
方式(可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选)继承□赠与□其他√(追溯增加实际控制人,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信息披露义务徐小敏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持股数量:57215820股
量及占上市公持股比例:6.77%司已发行股份比例徐铮铮
持股种类:A股普通股
持股数量:30400000股
持股比例:3.59%
- 20 -本次发生拥有 变动种类:A股普通
权益的股份变变动数量:0
动的数量及变变动比例:0动比例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不适用及方式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是□否√续关联交易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是□否√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存在《收购是否√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是√否□《收购管理办
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是√否□计划
是否聘请财是□否□不适用√务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21-信息披露义务是□否√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