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127证券简称:南极电商公告编号:2025-05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56人,代表股份6783932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3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3970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9人,代表股份64422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3人,代表股份648793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总数的2.64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5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9人,代表股份64422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4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吴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638061607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4547666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37.8359%吴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42877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647%;反对4829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8%;弃权306868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6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36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585%;反对48290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31%;弃权
306868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962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9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22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75%;反对16389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60%;弃权307752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141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033%;反对16389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621%;弃权
307752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4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3《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546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419%;反对1507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21%;弃权307720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325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353%;反对15074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350%;弃权
307720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4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2.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1202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38%;反对16415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97%;弃权307752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同意17688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644%;反对164150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009%;弃权
307752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347%。
2.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5055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58%;反对151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60%;弃权307869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9916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722%;反对151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751%;弃权
307869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51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527%。
2.06《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521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82%;反对15122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2%;弃权30748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1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0078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972%;反对151227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091%;弃权
30748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17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937%。
2.0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32452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280%;反对15177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3%;弃权307633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20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同意18938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03%;反对151774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934%;弃权
307633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202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1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