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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能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5-21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128证券简称:电投能源公告编号:2025028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14:0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9:15—15:00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周二)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

2.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内蒙古电

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胡春艳(经半数以上董事推荐)

6.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41614968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93685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1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6人,代表股份12246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股份166126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3662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6人,代表股份122464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33%。

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股东大会,律师列席股东大会。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2同意14152489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9364%;反对7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弃权19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26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578%;反对7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1%;弃权191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1%。

提案2.00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25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7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8%;弃权184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37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44%;反对7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8%;弃权1841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8%。

3提案3.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3365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6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弃权184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13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5%;反对6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7%;弃权1840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8%。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32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4%;反对6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1%;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93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82%;反对6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73%;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4弃权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5%。

提案5.00关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2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提案6.00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2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同意16550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62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提案7.00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5284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505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61%;反对6146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00%;弃权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提案8.00关于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等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1250022721股,回避表决。

6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33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6949%;反对1377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289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330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6949%;反对13770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92%;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

提案9.00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53424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30%;反对6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0%;弃权184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31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41%;反对62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50%;弃权18423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1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商娟、金花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度

股东大会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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