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TCL 中环 公告编号:2026-051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况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 日、2026 年 7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1886股股份,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4)。
本次股份注销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4043115773股减少至404310388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11886元。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因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
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南道10号
联系人:田玲玲
电话:022-23789787
邮政编码:300384
电子邮箱:investment@tzeco.com
3、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并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建议提交材料后致电公司确认。
特此公告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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