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通函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證券之邀請或要約。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售出或轉讓名下所有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連同隨附的代表委任表格送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的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 Ltd.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81)
(1)2025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年度業績概要;
(2)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3)2025年建議利潤分配方案;
(4)2026年董事薪酬;
(5)2026年建議續聘核數師;
(6)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7)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8)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及
2025年股東週年會通告
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4至11頁。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舉行股東週年會及股東週年會結束後假座中國深圳市坪山區蘭景北路沃爾工業園舉行的續會,召開大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56至58頁,同時刊載並可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woer.com )下載。
無論閣下能否出席股東週年會,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印備的指示填妥表格及簽署,並不遲於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香港時間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二時正前)交回本公司的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 閣下仍可按意願親自出席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
本通函所提及的日期及時間均指香港當地日期及時間。
2026年4月23日目錄
釋義....................................................1
董事會函件.................................................4
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12
附錄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32
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37
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44
2025年股東週年會通告.........................................56
– i –釋 義
於本通函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指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潤分配方案,即建議向每10股普通股派發股息人民幣1.65元(含稅)
「股東週年會」指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坪山區蘭景北路沃爾工業園舉行的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現時生效的公司章程(經不時修訂)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
「主席」指董事會主席
「董事」指本公司不時的董事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並於聯交所上市「H股證券登記處」 指 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H股股東」 指 H股持有人
「香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
–1–釋義
「樂庭電纜」指惠州樂庭特種線纜有限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惠州樂庭」指惠州樂庭智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股份公司,原為一家於1988年1月4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樂庭國際」指樂庭國際有限公司於2006年9月30日在香港註冊成立的
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樂庭科技」指惠州市樂庭科技有限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根據中國
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惟就本通函而言及僅供地理參考且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招股章程中提及的「中國」不適用於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報告期」指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上海科特」指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為股份公司,原為一家於1997年8月28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包括H股及A股
–2–釋義
「股東」指本公司股東
「聯交所」或「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本公司」或「沃爾」指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及H股分別在深交所(股票代碼:002130)及香港聯交所(股份代號:9981)上市
「沃爾智能」指惠州市沃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根據
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沃爾材料」指惠州市沃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於2024年11月25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子公司–3–董事會函件
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 Ltd.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81)
執行董事:中國註冊辦事處及總辦事處:
周和平先生中國易華蓉女士廣東省劉占理先生深圳市夏春亮先生坪山區鄧艶女士龍田街道蘭景北路沃爾工業園
非執行董事: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李文友博士香港上環
獨立非執行董事:永樂街60–66號曾凡躍先生昌泰商業大廈代冰潔女士5樓504室王棟先生
敬啟者:
(1)2025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年度業績概要;
(2)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3)2025年建議利潤分配方案;
(4)2026年建議董事薪酬;
(5)2026年建議續聘核數師;
(6)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7)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及
(8)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4–董事會函件緒言
本通函旨在為股東提供有關將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現場舉行的股東週年會上
提呈的決議案資料,供閣下對股東週年會上提呈的決議案作出贊成或反對的知情決定。
有關股東週年會上提呈的決議案詳情,亦請參閱本通函隨附的股東週年會通告。
2025年年度報告及摘要以及2025年年度業績
於股東週年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在香港聯交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佈的2025年年度報告及摘要以及2025年年度業績。
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於股東週年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其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一。
2025年建議利潤分配方案
於股東週年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2025年建議利潤分配方案。
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詳情
茲提述於2026年4月23日發佈的本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報告。董事會建議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如下:向於釐定股東符合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資格的記
錄日期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按每10股普通股派發股息人民幣1.65元(含稅)(2024年:每10股普通股派發人民幣1.366402元(含稅))。按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發行股份總數1389603762股計算(扣除回購專用賬戶中的10283600股本公司A股後),建議末期股息總額約為人民幣229284620.73元(含稅)(2024年:分派總額為人民幣170747638.33元(含稅))。股息將以人民幣計值及宣派,其中A股股東及港股通投資者以人民幣支付,而本–5–董事會函件
公司H股股東(不包括港股通投資者)以港元支付。實際支付的港元金額按本公司股東週年會日期前(包括當日)五個工作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人民幣對港元匯率中間價的平均值計算。
與建議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有關的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期間及確定享有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資格的記錄日期的資料,將於適當時候公佈。
股息稅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97號)(「通知」),非居民企業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適用稅率為10%。
為此,任何以非個人企業名義,包括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代理人或受託人、或其他組織及團體名義登記的H股股份皆被視為由非居民企業股東(定義見企業所得稅法)所持有的股份,本公司將在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後,向該等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
任何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上的依法在中國境內註冊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居民企業(定義見企業所得稅法),倘不希望由本公司代扣代繳10%企業所得稅,須適時向本公司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呈交中國執業律師出具的認定其為居民企業的法律意見書(加蓋律師事務所公章)及相關文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於2011年6月28日頒佈的《關於國稅發(1993)045號文件廢止後有關個人所得稅徵管問題的通知》,在香港發行股份的境內非外商投資企業向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派發的股息,一般須按1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然而,各境外居民個人股東本身的所得稅率視乎其居住國家與中國的相關稅收協議而有所不同。據此,在向於記錄日期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H股個人股東派發股息時,本公司將預扣10%的股息–6–董事會函件
作為個人所得稅,除非相關稅務法規、稅收協議或通知另有規定。對於任何因股東身份未能及時確定或錯誤確定而引致的任何索償或對代扣代繳機制的任何爭議,本公司概不負責或受理。
深股通投資者利潤分配事宜
對於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深圳證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
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扣繳申報。對於深股通投資者中屬於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議規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於10%的,企業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代扣代繳義務人,向本公司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議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按已徵稅款和根據稅收協議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港股通投資者利潤分配事宜
對於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香港聯交所本公司H股股票,其現金紅利以人民幣派發。港股通投資者股權登記日、現金紅利派發日等時間安排與本公司H股股東一致。相關稅收政策根據《關於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關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27號)》的相關規定,對內地個人投資者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本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取得的股息紅利,公司按照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對內地證券投資基金通過滬港通、深港通投資本公司香港聯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比照個人投資者徵稅。本公司對內地企業投資者不代扣股息–7–董事會函件
紅利所得稅款,應納稅款由企業自行申報繳納。建議本公司股東向彼等的稅務顧問諮詢有關擁有及處置本公司股份所涉及的中國、香港及其他國家(地區)稅務影響的意見。
2025年建議利潤分配方案的理由
基於對本公司未來發展的預期和規劃,並參考本公司的經營業績、與股東的長遠關係及整體財務狀況,董事會提出2025年利潤分配方案,旨在與股東分享本公司業務經營的豐碩成果。
2026年董事薪酬
於股東週年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2026年董事酬金。
建議董事酬金如下:並非獨立非執行董事且在本公司擔任具體職務的董事領取薪酬,其薪酬根據其具體管理職務、實際工作表現及本公司經營業績等因素綜合評定,最終以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為準。未在本公司擔任具體職務的非執行董事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領取津貼,2026年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年人民幣120000元(稅前)。
2026年建議續聘核數師
於股東週年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續聘政旦志遠(深圳)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本公司2026年境內核數師,及續聘大華馬施雲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2026年境外核數師,任期均為一年,並授權高級管理層確定其酬金(就2026年度而言)。具體而言,境內核數師酬金約為人民幣243萬元,境外核數師酬金約為人民幣100萬元。有關酬金乃參考實際業務需要及市場狀況,並充分考慮各成員於審計項目中的經驗、資歷、投入時間及工作質素而釐定。
–8–董事會函件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於股東週年會上將提呈一項普通決議案,以審議及批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其全文載於本通函附錄二。
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謹請參閱本公司於2026年4月23日刊發的公告。本公司正考慮將本公司非全資子公司上海科特進行公開發售及從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建議控股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本公司將於股東週年會上提呈普通決議案,以考慮及批准該建議控股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上市,有關詳情載於本通函附錄三。
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為滿足子公司產業園區擴建的融資需求及業務發展需要,並充分利用貸款期優勢及近期利率優惠:(i)本公司擬為沃爾智能、樂庭電線、沃爾材料及樂庭科技提供擔保,估計擔保總額為人民幣640百萬元。沃爾智能及沃爾材料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樂庭電纜及樂庭科技(a)由本公司擁有97.5%;及(b)由樂庭智聯擁有2.50%,而樂庭智聯則由本公司擁有94.32%;(ii)樂庭智聯擬為其全資子公司樂庭國際提供擔保,最高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00百萬元。上述擔保的具體金額及期限以簽署的實際擔保合同為準。該等擔保並不構成上市規則項下的須予公告或關連交易。
本公司將於股東週年會上提呈普通決議案,以考慮及批准建議提供上述擔保,有關詳情載於本通函附錄四。
–9–董事會函件股東週年會及委任代表安排
召開股東週年會的通告載於本通函第56至58頁,同時刊載並可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woer.com )下載。股東週年會所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載並可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woer.com )下載。
閣下務請按照代表委任表格印備的指示填妥表格及簽署,連同經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或該等授權書或授權文件核證副本),盡快送交本公司的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惟無論如何最遲須於股東週年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香港時間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二時正前)送達,方為有效。填妥及送達代表委任表格後,閣下仍可按意願親自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資格,本公司將於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期間將不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
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尚未登記過戶文件的H股持有人須將所有填妥的股份過戶表格連同有關H股股票於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送達本公司的H股證券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就H股持有人而言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以供登記。
根據上市規則,股東於股東週年會上所作的任何表決均將以投票方式進行。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相關關聯股東須於股東週年會上就第(4)項決議案放棄表決。
責任聲明
本通函載有遵照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願就此共同及個別地承擔全部責任。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函–10–董事會函件
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本通函並無遺漏其他事項,致使本通函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推薦建議
董事會(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股東週年會通告所載以供股東審議及批准的所有決議案均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會建議股東投票贊成將於股東週年會上提呈有關上述事項的相關決議案。
此致列位股東台照承董事會命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周和平先生
2026年4月23日
–11–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025年,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會全體成員嚴格遵
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股東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議事規則》等公司制度的規定,切實履行董事會職責,嚴格執行股東會決議,積極推進董事會各項決議的實施,加強內部控制,完善治理結構,確保公司科學決策和規範運作。現將董事會2025年度工作情況做如下匯報:
一、2025年度公司經營情況
2025年度,公司堅持以「電子通信+新能源電力」為主要發展方向,持續推進既定戰略規劃。在宏觀經濟環境仍存在一定不確定性、行業競爭持續加劇的背景下,公司積極把握行業發展機遇,堅持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不斷加大研發投入和市場拓展力度,持續推進產品升級與產能建設。同時,公司結合產業發展趨勢與市場需求變化,持續優化資源配置,加大對高速通信線等重點業務領域的投入力度,進一步增強相關業務板塊的發展動能。此外,在經營管理方面,公司持續推進自動化、信息化及智能化建設,通過優化生產工藝與管理流程,不斷提升整體運營效率與精細化管理水平,進一步夯實產業基礎並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
得益於上述舉措,公司各主要業務板塊在報告期內均實現不同程度增長,其中通信線纜業務增長最為顯著、新能源汽車產品業務也實現較好增長,公司整體經營業績保持穩健增長態勢。現將公司報告期內取得的重要工作成果介紹如下:
–12–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1.強化研發創新能力,推動產品升級
報告期內,公司持續加大研發投入力度,聚焦電子通信及新能源電力行業的發展需求,不斷推進關鍵技術攻關與產品迭代升級,持續完善研發體系建設並提升技術成果轉化效率。在產品創新方面,完成單通道448G高速通信線樣品的開發並交付重點客戶驗證中,產品技術走在行業前列;自主研發的750kV電纜附件已通過廠內試驗測試,標誌著公司電纜附件研發水平在超高壓電壓等級領域取得了進一步突破;公司熱縮材
料在新能源及醫療等高端行業的產品持續取得突破,銷售份額穩步增長。在研發管理方面,公司持續優化研發流程,引入數字化工具並推進研發管理智能化建設,有效提升研發項目管理水平,加快新產品開發進程,進一步提升產品開發效率和技術創新能力。
同時,公司緊密結合市場需求推動技術成果轉化,加強與重點客戶在產品設計與研發階段的對接、協同,促進技術創新與產品應用的深度融合。在團隊建設方面,公司持續加強研發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引進高端研發技術人才並深化與國內知名高校的合作,打造穩定的研發人才梯隊。
2.深化市場佈局,把握行業發展機遇
報告期內,公司積極把握電子通信及新能源電力行業發展機遇,持續推進市場開拓與業務佈局,不斷優化客戶結構並提升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在市場拓展方面,公司密切跟蹤下游行業發展趨勢,依託核心產品優勢開展產品推廣與技術服務,持續拓展產品應用場景並穩步擴大市場份額;同時,公司不斷優化銷售網絡佈局,由以銷售覆蓋拓展為主逐步向重點區域和重點客戶深度服務轉變,通過強化市場深耕與服務能力,深挖市場潛力,推動業務規模穩步增長。在重點業務方面,公司敏銳把握高速–13–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通信線業務需求快速增長的市場機遇,及時加大資源投入並優化資源配置,推動通信線纜業務規模加快發展,形成新的業務增長點。在海外市場方面,公司關注海外市場發展機遇,並計劃在馬來西亞和越南擴建生產基地,通過完善海外生產基地佈局,更好地服務海外客戶,以提升全球供應能力。
3.推進精益生產管理,持續提升運營效率
報告期內,公司持續推進精益化生產與運營管理體系建設,堅持提質增效與成本管控並重,落實各項生產管理優化措施。在生產製造方面,公司通過推進生產工藝優化、設備自動化升級以及智能化生產系統應用,不斷提升生產效率和產品品質一致性,並通過加強生產計劃與過程管理,進一步提升生產運行效率和製造管理水平。在成本管理方面,公司持續完善成本控制體系,通過不斷優化詢價和競價的採購策略,有效降低採購成本;加強物料管理、能源管理及生產過程管控,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綜合開展各基地同類產品多維度生產指標對標分析,選取最優生產成本方案全面推廣,促進各基地同類產品生產標準的統一,降低生產成本、提升生產效率。在基地協同方面,公司持續加強各生產基地之間的聯動管理,統籌不同生產基地之間優勢產品配套互補、產能互相協調;通過經驗共享、技術培訓及流程標準化建設推動生產管理模式持續優化,促進優秀案例和經驗在各基地複製推廣,進一步提升整體生產運營效率和產業鏈協同能力。
4.推進數字化轉型建設,提升管理與運營效能
公司持續推進數字化與信息化體系建設,聚焦數據管理、系統集成與智能應用等方向,不斷完善公司數字信息化基礎設施,通過自主研發與外部引入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提升經營管理效率。報告期內,公司完成DeepSeek與Dify私有化部署,積極探索–14–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AI大模型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並搭建本地知識庫以強化知識管理與智能化辦公能力,以AI技術提升工作效率;上線安全加密軟件系統,進一步提升公司核心數據及技術資料的安全防護水平,為公司數字化建設夯實安全基礎。
此外,公司結合發展規劃和實際業務需求,不斷推進涵蓋業務和財務流程的多項數字化與智能化應用建設,在具體項目實施場景中不斷深化數據應用,為公司業務發展與管理升級提供堅實的數字化支撐。
5.完善治理與激勵機制,激發組織發展活力
報告期內,持續完善公司治理體系並優化長期激勵機制,不斷提升規範運作水平和組織活力,為公司穩健發展提供製度保障和人才動力。在公司治理方面,完成監事會架構調整,完善董事會及專業委員會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治理效率與決策質量;同時,結合公司H股上市後的監管要求,公司對內部治理制度及管理制度進行了系統梳理與修訂,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制度體系,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與國際化治理能力。在風險管理方面,公司持續強化內部監督與風險防控機制,通過內外部審計協同、重點領域監督檢查等方式,不斷提升風險識別與管控能力,確保公司經營活動規範、有序開展。
此外,為進一步建立健全長期激勵機制,公司在報告期內實施了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及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將核心管理人員與業務骨幹的利益與公司長期發展緊密結合,進一步激發員工積極性與創新動力,增強團隊凝聚力與穩定性,為公司持續穩健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6. 成功實現H股上市,邁入國際資本市場新階段
報告期內,公司積極推進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H股)並在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的相關工作。經審核批准,公司本次發行的139988800股H股股票於2026年2月13日順利在–15–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並上市交易,公司正式成為A+H兩地上市公司,標誌著公司在資本市場的發展邁入新征程。
本次港股上市進一步拓寬了公司的融資渠道,為公司未來在技術研發、產能建設以及全球市場拓展等方面提供了更加多元的資金支持。同時,公司在上市籌備及發行過程中對公司治理結構及相關制度體系進行了系統梳理與完善,進一步提升了公司規範運作水平,並推動公司治理與國際資本市場規則更好銜接。通過登陸國際資本市場,公司品牌影響力和國際化程度得到進一步提升,為公司持續推進全球化發展戰略和拓展海外市場創造了良好條件。
綜上,通過各項經營舉措的持續推進,公司2025年度經營規模與盈利能力保持穩步增長,整體經營業績持續提升。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收入845066.06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22.00%;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14386.84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4.96%;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109331.77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36.92%。
二、2025年度董事會工作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嚴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定履行職責,認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報告期內,董事會開展了以下重點工作:
–16–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1.董事會會議召開及議案審議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共召開13次董事會會議,會議的召集、召開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具體情況如下:
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12025年1月2日第七屆董事會第《關於聘任公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的議案》
二十三次會議
22025年3月3日第七屆董事會第《關於使用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二十四次會議32025年3月21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二十五次會議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2.《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3.《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4.《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5.《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6.《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17–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7.《關於提請召開202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42025年4月24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2024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二十六次會議
2.《關於202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關於2024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的議案》
4.《關於202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關於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6.《關於2025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7.《關於2025年董事、監事薪酬的議案》
8.《關於2025年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
9.《關於對獨立董事獨立性自查情況進行評估的議案》
10.《關於對會計師事務所2024年度履職情況評估報告的議案》
11.《關於增加2025年度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12.《關於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
13.《關於2024年度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14.《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15.《關於2025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18–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16.《關於擬出售股票資產的議案》
17.《關於2024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18.《關於2024年度證券投資情況的專項說明的議案》
19.《2025年第一季度報告》20.《關於調整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及授予數量的議案》21.《關於向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授予股票期權的議案》52025年5月12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關於同意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項目貸款額度並為其二十七次會議提供擔保的議案》
2.《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的議案》
3.《關於修訂公司部分內部治理制度的議案》4.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議案》5.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議案》
6.《關於公司轉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7.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19–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8.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前滾存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9.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議案》10.《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與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有關事項的議案》
11.《關於確定董事會授權人士的議案》
12.《關於選聘聯席公司秘書及委任公司授權代表的議案》13.《關於批准公司註冊為非香港公司、在香港主要營業地址及在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送達代理的議案》14.《關於投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招股說明書責任保險的議案》15. 《關於修訂公司於H股發行上市後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關議事規則(草案)的議案》16. 《關於修訂公司於H股發行上市後適用的內部治理制度的議案》17.《關於制定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制度的議案》
18. 《關於聘請H股發行及上市審計機構的議案》
–20–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19.《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20.《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21.《關於提請召開2024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62025年5月19日第七屆董事會第《關於變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議案》
二十八次會議
72025年6月3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關於修訂公司部分內部治理制度的議案》
二十九次會議2.《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長暨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議案》
3.《關於確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議案》
4.《關於調整公司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成員的議案》
82025年6月18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關於購買長園電子(集團)有限公司25%股權的議案》
三十次會議
2.《關於控股子公司項目貸款增加抵押物的議案》
3.《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92025年8月22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2025年半年度報告全文及摘要》
三十一次會議
2.《關於開展票據池業務的議案》
3.《關於調整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的議案》
–21–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4.《關於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議案》102025年9月22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關於控股子公司對外投資建設項目暨簽訂<投資協議三十二次會議書>的議案》
2.《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
112025年10月28日第七屆董事會第1.《2025年第三季度報告》
三十三次會議
2.《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3.《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4.《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5.《關於修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6.《關於提請召開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會的議案》
122025年11月18日第八屆董事會第一1.《關於選舉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長、副董事長的議案》
次會議
2.《關於選舉公司第八屆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委員的議案》
3.《關於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4.《關於聘任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的議案》
5.《關於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22–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6.《關於申請2026年度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7.《關於購買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2026年度責任保險的議案》132025年12月16日第八屆董事會第二1.《關於在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投資擴建水口產業園項次會議目的議案》
2.《關於公司擬在海外投資建設生產基地的議案》
3.《關於提請召開202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的議案》
2.董事會對股東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2025年,公司董事會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會規則》《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等規定和要求,組織召開了3次股東會,具體會議審議情況如下:
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12025年4月9日2025年第一次臨時1.《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股東大會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2.《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管理辦法>的議案》3.《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5年員工持股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23–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4.《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及摘要的議案》5.《關於<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6.《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22025年6月3日2024年年度股東1.《2024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大會
2.《關於2024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3.《關於2024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4.《關於2024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5.《關於2024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6.《關於2025年度財務預算報告的議案》
7.《關於2025年董事、監事薪酬的議案》
8.《關於修訂<公司章程>及相關議事規則的議案》
9.《關於修訂公司部分內部治理制度的議案》10.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議案》
–24–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11.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的議案》
12.《關於公司轉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13.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決議有效期的議案》
14.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前滾存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15. 《關於公司發行H股股票募集資金使用計劃的議案》16.《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與公司發行H股股票並上市有關事項的議案》17.《關於投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招股說明書責任保險的議案》18. 《關於修訂公司於H股發行上市後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關議事規則(草案)的議案》19. 《關於修訂公司於H股發行上市後適用的內部治理制度的議案》
20. 《關於聘請H股發行及上市審計機構的議案》
21.《關於選舉公司第七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25–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序號召開時間屆次審議議案
22.《關於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32025年11月18日2025年第二次臨時1.《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股東會
2.《關於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獨立董事的議案》
3.《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4.《關於修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報告期內,公司董事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按照股東會的各項決議和授權,認真執行了股東會通過的各項決議內容,確保各項決策順利實施。
3.獨立董事履行職責的情況
2025年,公司獨立董事嚴格遵循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持續關注公
司治理和規範運作情況,認真履行獨立董事職責。在報告期內,獨立董事積極參與公司治理事務,按時出席董事會會議、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及董事會各專門委員會會議,對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各項議案進行充分審閱和審慎判斷,並結合自身專業背景提出建設性意見。獨立董事高度關注公司運作的規範性,通過參加會議、審閱資料及與董事會成員和管理層溝通等方式,持續了解公司經營管理、財務狀況及內部控制運行情況;
同時,通過走訪生產基地開展調研,加深對公司主營業務及運營狀況的了解,並就提升經營管理水平及加強風險防控提出意見和建議。在涉及關聯交易、財務報告及其他重大事項時,獨立董事均獨立、客觀地發表意見,為董事會科學決策提供專業支持,–26–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並對公司規範運作及風險防控發揮了積極作用。公司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信息保障,管理層積極配合獨立董事開展工作,及時向獨立董事匯報公司經營情況並充分聽取其意見和建議。
報告期內,公司獨立董事未對董事會審議的相關事項提出異議。
4.信息披露工作與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
報告期內,公司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要求,公司持續加強信息披露管理,不斷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全年對外發佈信息披露公告文件共計178份。公司董事會嚴格執行信息披露相關制度,對定期報告及臨時公告進行審慎審核和規範披露,確保所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有效保障投資者的知情權和市場信息的透明度。
同時,公司持續強化內幕信息管理,嚴格落實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保密管理制度,規範內幕信息流轉和管理,防範內幕信息洩露風險。
在投資者關係管理方面,公司始終重視與投資者之間的溝通交流,持續完善投資者關係管理機制。報告期內,公司通過組織投資者調研、召開年度業績說明會及參與投資者集體接待日活動等多種形式,與投資者保持良好互動,合理、妥善地安排機構投資者、分析師等特定對象到公司進行現場調研和溝通交流,並及時披露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8份。在日常溝通方面,公司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動易」平台回覆投資者提問,並通過投資者熱線電話等方式保持與投資者的常態化溝通,在合規披露的前提下向市場傳遞公司經營發展信息,持續提升投資者關係管理水平。
–27–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三、董事會下設專門委員會工作情況
公司董事會根據規範治理要求設立審計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
以及戰略與投資決策委員會四個專門委員會。報告期內,各專門委員會依據《公司章程》及相應議事規則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對涉及公司治理、內部控制、董事會換屆、薪酬考核及戰略發展等事項進行研究審議,並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為董事會科學決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1.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情況
2025年,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依據《公司章程》及《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等相
關規定開展工作,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報告期內,審計委員會持續關注公司財務管理及內部控制運行情況,通過聽取匯報、審閱資料等方式了解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並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及內控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與指導。
同時,審計委員會積極與外部審計機構保持溝通,就年度審計計劃、重點審計事項及審計進展情況進行交流,對相關審計事項提出專業意見,並就審計機構的聘任等事項向董事會提出建議,推動年度審計工作規範、有序開展。
2.提名委員會履行職責情況
2025年,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等相關規定,圍繞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開展履職。報告期內,提名委員會對擬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專業背景及履歷情況進行了審查,並對其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進行核查。經審查,相關候選人均具備履行董事職責所需的任職資格和專業能力,提名程序符合相關規定。
–28–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3.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履行職責情況
2025年,公司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依據《公司章程》《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議事規則》等相關制度規定開展工作。報告期內,委員會對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政策和薪酬執行情況進行了審查,並結合公司經營發展情況對董事薪酬制度的修訂事項進行了研究和審核,向董事會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經核查,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發放情況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年度報告中披露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信息真實、準確,不存在違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4.戰略與投資決策委員會履行職責情況
2025年,公司董事會戰略與投資決策委員會依據《公司章程》《董事會戰略與投資決策委員會議事規則》等相關制度開展工作。報告期內,委員會結合公司經營發展情況及行業發展趨勢,對公司發展戰略、重大投資事項及可能對公司未來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事項進行研究分析,並向董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戰略與投資決策委員會通過對行業環境、市場機遇及潛在風險進行綜合研判,為董事會在重大經營決策及中長期發展規劃方面提供了專業參考,有效促進了公司戰略決策的科學性與前瞻性。
四、2026年董事會主要工作
2026年,公司董事會將圍繞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及經營目標,繼續秉持對全體股東
負責的原則,不斷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運營效率,推動公司業務持續穩健發展,董事會將重點推進以下幾方面工作:
–29–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1.戰略聚焦、協同發力,推動公司實現高質量穩健發展
公司將持續圍繞「電子通信+新能源電力」兩大主業發展方向,戰略聚焦數據中心、新能源汽車及機器人等應用領域的核心產品,圍繞核心產業鏈不斷優化業務結構與資源配置;充分發揮在主業領域的深厚積澱與卓越市場拓展能力,推動傳統主業與AI新業務協同發力,持續強化產品矩陣的多元互補與協同效應。通過不斷完善產品體系與應用佈局,提升多元化產品結構帶來的抗風險能力與市場適應能力;持續強化技術創新與市場拓展能力,進一步提升公司在細分領域的綜合競爭力與行業影響力,構建協同與高效、穩健與成長並重的發展格局,推動公司實現高質量長期穩健發展。
2.持續完善公司治理體系,提升規範運作水平
董事會將持續按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相關制度要求履行職責,認真落實股東會各項決議,進一步健全公司治理機制,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和管理制度體系。董事會將密切關注資本市場監管政策變化,及時優化相關制度安排,持續提升公司治理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同時繼續加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履職培訓,提升其合規意識和履職能力,進一步提高公司重大事項決策的科學性與規範性。
3.持續提升信息披露質量,加強投資者關係管理
董事會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則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持續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規範性與及時性,確保披露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同時,公司將進一步加強與投資者的溝通交流,通過業績說明會、投資者調研、投資者熱線等多種渠道,持續–30–附錄一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加強與資本市場的互動溝通,在合規披露的前提下傳遞公司經營發展信息,增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與認同,維護公司良好的資本市場形象。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4月1日
–31–附錄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董事、高級管理
人員的薪酬管理,發揮薪酬的激勵與約束功能,使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貢獻與薪酬掛鈎,提升公司的經營管理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並參照行業薪酬水平,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薪酬管理制度適用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體包括以下人員:
(一)公司全體董事:包括非獨立董事、獨立董事;
(二)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高級管理人員。
第三條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則:
1.體現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規模與業績的原則,同時與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體現責權利對等的原則,薪酬與崗位價值高低、承擔責任大小相符;
3.體現公司長遠利益的原則,與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目標相符;
4.體現激勵與約束並重、獎罰對等的原則。
–32–附錄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薪酬管理機構
第四條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制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明確薪
酬確定依據和具體構成,並負責對薪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五條董事的薪酬方案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須提交股東會批准,並予以披露;
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由董事會審議批准,並予以披露。
第六條董事會或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對董事個人進行評價或者討論其報酬時,該董事應當迴避。
第七條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等相關部門配合薪酬與考核委員會進行公司董
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方案的具體實施。
第三章薪酬標準及發放
第八條公司以上年度工資總額為基數,結合公司經營計劃完成情況、工作職責
及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個人履職及發展情況等綜合考核確定薪酬。
公司應當結合行業水平、發展策略、崗位價值等因素合理確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普通職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九條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構成如下:
(一)獨立董事:獨立董事實行津貼制,津貼水平參照地區經濟及行業水平,由股東會審議批准;
–33–附錄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二)非獨立董事:在公司擔任具體職務的非獨立董事依據其在公司的崗位領取薪酬,不再另行領取董事津貼;未在公司擔任具體職務的非獨立董事,實行津貼制,津貼水平參照地區經濟及行業水平,由股東會審議批准;
(三)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按照其崗位對應的薪酬方案與績效評價標準執行。
第十條在公司擔任具體職務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組成包括基本薪酬、績
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等,其中績效薪酬佔比原則上不低於基本薪酬與績效薪酬總額的50%。
以上人員的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的確定和支付應當以績效評價為重要依據,且一定比例的績效薪酬在年度報告披露和績效評價後支付,績效評價應當依據經審計的財務數據開展。
第十一條本制度中薪酬、津貼均為稅前收入,公司按照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各類社會保險、其他國家或公司規定的應由個人承擔的款項後,剩餘部分發放給個人。
第十二條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換屆、改選、任期內辭職等原因離任的,按其實際任職時間和履職考核情況予以發放薪酬。
第十三條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失,或者對財務造假、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過錯的,公司應當根據情節輕重減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並對相關行為發生期間已經支付的績效薪酬和中長期激勵收入進行全額或部分追回。
–34–附錄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章薪酬調整
第十四條薪酬體系應為公司的經營戰略服務,並隨著公司經營狀況的不斷變化而作相應的調整以適應公司的進一步發展需要。
第十五條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調整依據為:
1.同行業薪酬變動水平:每年通過市場薪酬報告或公開的薪酬數據,收集同行
業的薪酬數據,並進行匯總分析,作為公司薪酬調整的參考依據;
2.通脹水平:參考通脹水平,以使薪酬的實際購買力水平不降低作為公司薪酬
調整的參考依據;
3.公司盈利狀況;
4.組織結構調整;
5.崗位發生變動的個別調整。
第十六條因公司經營效益、發展戰略或外部市場環境等因素,需要對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進行調整的,需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提議,董事薪酬調整方案由股東會審議確定,高級管理人員薪酬調整方案由董事會審議確定。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擬訂,報經公司董事會同意,並提
–35–附錄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交股東會審議批准後執行,修改時程序相同。本制度生效後,原《董事薪酬管理制度》《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第十八條本制度未盡事宜以及與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相衝突事宜,按國
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
–36–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證券代碼:002130證券簡稱:沃爾核材公告編號:2026–038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子公司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科特」)申請向
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準備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中。
2.上海科特本次申請上市事項存在無法通過北交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證券監督管
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註冊的風險。
3.上海科特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根據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總體戰略佈局,為進一步聚焦上海科特主營業務,結合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業務發展現狀,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科特擬計劃申請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簡稱「本次公開發行」),目前上海科特經營情況良好,已具備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相關條件。
該事項已經公司於2026年4月23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董事–37–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會提請股東會授權子公司上海科特全權辦理本次公開發行相關事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次公開發行事項尚需提交公司股東會審議。具體情況如下:
一、上海科特基本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公司名稱:上海科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8月28日
3.法定代表人:宋永琦
4.註冊資本:9452萬人民幣
5. 住所: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成業路180號1幢A區
6.經營範圍:一般項目:新材料技術研發;電子元器件製造;電子元器件批發;塑
料製品製造;塑料製品銷售;橡膠製品製造;橡膠製品銷售;耐火材料生產;耐火材料銷售;密封件製造;密封件銷售;隔熱和隔音材料製造;隔熱和隔音材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38–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7.股權結構: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科特普通股前十名股東情況如下:
序號股東持股數(股)持股比例
1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042.32%
2上海藍特新材料有限公司3444435036.44%
3姜明淑1069025011.31%
4上海欣沃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25255002.67%
5史宇正8822000.93%
6侯李明7854000.83%
7任井柱4621500.49%
8張璟3823000.40%
9許文根995110.11%
10韓保華918620.09%
合計9036352395.59%
註:公司持有上海藍特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權。
8.上海科特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內的控股子公司,其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025年2024年
12月31日12月31日項目(經審計)(經審計)
資產總額78502.9876027.94
負債總額37859.9440352.38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3741.795789.01
流動負債總額26406.2928590.71
淨資產40643.0435675.56
–39–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2025年度2024年度(經審計)(經審計)
營業收入51968.1648854.38
淨利潤4967.485511.84
(二)其他情況
上海科特於2014年12月9日起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2021年6月7日,上海科特調入創新層。上海科特符合《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規定的進入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相關條件。
二、本次公開發行方案的基本情況
1.本次發行股票的種類:人民幣普通股。
2.發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為1元。
3.本次發行股票數量:上海科特擬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股票不超過
31500000股(未考慮超額配售選擇權),或者不超過36000000股(含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可能發行的股份)。上海科特與主承銷商將根據具體發行情況擇機確定是否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不超過本次股票發行數量的15%,最終發行數量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協商,並經中國證監會註冊後確定。
4.定價方式:上海科特和主承銷商自主協商直接定價、合格投資者網上競價、網下
詢價方式確定發行價格。最終定價方式將由上海科特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
–40–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5.每股發行價格:以後續的詢價或定價結果作為發行底價,最終發行價格將由上海
科特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與主承銷商在發行時根據具體情況及監管要求協商確定。
6.發行對象範圍:已開通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權限的合格投資者,法
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禁止認購的除外。
7.募集資金用途:
本次募集資金在扣除相關費用後,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機構的規定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用於以下項目:
單位:萬元序號項目名稱項目投資總額擬使用募集資金
1浙江躍達新材料有限公司鋰電池用隔熱等48525.4240000.00
產品基地建設項目(一期)註:上述投資總額不包括擬搬遷的存量機器設備,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海科特設備(包含電子設備和運輸設備)賬面價值為14342.15萬元。
本次發行募集資金到位前,上海科特將根據各項目實際進度,以自有或自籌資金先行投入。募集資金到位後,上海科特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內部制度的規定使用募集資金,募集資金可用於置換先期已投入資金。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低於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額,則不足部分將由上海科特以自有資金或自籌等方式解決;若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淨額超過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資額,超–41–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出部分則由上海科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和北交所的有關規定履行
相應法定程序後合理使用;在不改變擬投資項目的前提下,上海科特董事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擬投入募集資金金額進行調整,並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
8.承銷方式:餘額包銷。
9.發行前滾存利潤的分配方案:本次發行股票前上海科特未分配的滾存利潤將由新
老股東根據本次發行後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發行完成後股票上市的相關安排:本次發行完成後上海科特股票將在北京證券交
易所上市,上市當日上海科特股票即在全國股轉系統終止掛牌。
11.決議有效期:經上海科特股東會批准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若在此有效期內,本
次發行上市通過北京證券交易所審核,則該決議有效期自動延長至本次發行上市完成之日。
12.其他說明:根據融資規模的需要,在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時選擇是否實施戰略配售,
具體配售比例、配售對象等由上海科特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屆時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及市場狀況確定。
三、上海科特本次公開發行對公司的影響
上海科特本次公開發行有利於進一步聚焦上海科特主營業務,依託資本市場平台拓寬融資渠道,增強資金實力,以支持其研發創新和經營投入,提升持續盈利能力及核心競爭力,夯實其市場地位。
–42–附錄三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與上海科特在資產、財務、機構、人員、業務等方面均保持獨立,不存在高級管理人員交叉任職的情形,分別具有獨立完整的業務體系和直接面向市場獨立經營的能力,且各自獨立核算,獨立承擔責任和風險。
本次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對上海科特的持股比例將由78.76%降至57.04%(按全額行使超額配售選擇權測算,不行使超額配售權則為59.07%),不影響公司對上海科特的實際控制權,公司仍為上海科特的控股股東。
四、風險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科特本次公開發行上市準備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中。
2.上海科特本次公開發行的申請存在無法通過北京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審核或中國
證監會註冊的風險。
3.上海科特存在因公開發行失敗而無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風險。
公司將根據相關事項進展情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4月24日
–43–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證券代碼:002130證券簡稱:沃爾核材公告編號:2026–039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6年4月23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於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公司擬為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授信提供如下擔保:
1.為充分利用項目貸款的期限優勢及利率優惠,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爾智
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爾智能」)、惠州市樂庭特種線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庭線纜」)擬向廣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總額不超過3.2億元的項目貸款額度,控股子公司惠州市沃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沃爾材料」)、惠州市樂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庭科技」)擬向招商銀行股份有
限公司申請總額不超過3.2億元的項目貸款額度,前述兩項項目貸款額度期限均不超過10年。該項目貸款主要用於惠州市惠城區水口產業園擴建項目,該投資項目建設事項已經公司2025年12月16日召開的第八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將為上述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項目貸款提供相應擔保。
2.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惠州樂庭智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庭智聯」)
擬為其全資子公司樂庭國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樂庭國際」)向銀行申請授
–44–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信額度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的擔保。前述述擔保合同簽署有效期自股東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本次對外擔保金額合計人民幣84000萬元,佔公司2025年度經審計歸母淨資產的
12.93%。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本次擔保事項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
本次擔保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惠州市沃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惠州市沃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屻洛二路11號惠城高新園綜合服務中心二樓
216室
3.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4.註冊資本:4000萬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經營範圍: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
讓、技術推廣;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新材料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
推廣服務;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塑料製品製造;塑料製品銷售;新型膜材料銷售;橡膠製品製造;橡膠製品銷售;密封膠製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銷售;電力設施器材製造;電力設施器材銷售;機械電氣設備製造;機械電氣設備銷售;電工器材製造;電工器材銷售;智能輸配電
–45–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及控制設備銷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機械設備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
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物業管理;園區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7.股權結構:公司持有沃爾智能100%股權,其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8.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026年2025年
3月31日12月31日項目(未經審計)(經審計)
資產總額4366.163916.28
負債總額451.900.00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0.00
流動負債總額451.900.00
淨資產3914.263916.28
2026年1–3月2025年年度(未經審計)(經審計)
營業收入0.000.00
淨利潤-2.02-48.74
9.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台」查詢,沃爾智能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46–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二)惠州市樂庭特種線纜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惠州市樂庭特種線纜有限公司
2.住所: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屻洛二路11號惠城高新園綜合服務中心二樓
216室
3.法定代表人:夏春亮
4.註冊資本:4000萬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6.經營範圍:許可項目:電線、電纜製造。(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電線、電纜經營;金屬絲繩及其製品製造;金屬絲繩及其製品銷售;高性能有色金屬及合金材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專用化學產
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塑料製品製造;塑料製品銷售;顏料銷售;合成
材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機械設備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物業管理;園區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47–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7.股權結構:
認繳註冊
序號股東名稱資本(萬元)出資比例
1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390097.50%
2惠州樂庭智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2.50%
合計4000100%
註:公司持有樂庭智聯94.32%的股權,其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026年2025年
3月31日12月31日項目(未經審計)(經審計)
資產總額4387.763901.11
負債總額505.900.00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0.00
流動負債總額505.900.00
淨資產3881.863901.11
2026年1–3月2025年年度(未經審計)(經審計)
營業收入0.000.00
淨利潤-19.25-61.55
9.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台」查詢,樂庭線纜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48–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三)惠州市沃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惠州市沃爾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屻洛二路11號惠城高新園綜合服務中心二樓
216室
3.法定代表人:王玉明
4.註冊資本:4000萬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6.經營範圍:一般項目:塑料製品製造;塑料製品銷售;新型膜材料銷售;
新材料技術研發;新材料技術推廣服務;專用化學產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橡膠製品銷售;密封膠製造;高性能密封材料銷售;電力設施器材製造;電力設施器材銷售;機械電氣設備製造;機械電氣設備銷售;電工器材製造;電工器材銷售;智能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銷售;非居住房地產租賃;
機械設備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物業管理;
園區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7.股權結構:公司持有沃爾電子100%股權,其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49–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8.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026年2025年
3月31日12月31日項目(未經審計)(經審計)
資產總額5302.594452.61
負債總額1406.90550.00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0.00
流動負債總額1406.90550.00
淨資產3895.703902.61
2026年1–3月2025年年度(未經審計)(經審計)
營業收入0.000.00
淨利潤-6.91-57.01
9.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台」查詢,沃爾電子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四)惠州市樂庭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惠州市樂庭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惠州市惠城區水口街道屻洛二路11號惠城高新園綜合服務中心二樓
216室
3.法定代表人:夏春亮
4.註冊資本:4000萬人民幣
5.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5日
–50–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6.經營範圍:許可項目:電線、電纜製造。(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准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電線、電纜經營;金屬絲繩及其製品製造;金屬絲繩及其製品銷售;高性能有色金屬及合金材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專用化學產
品銷售(不含危險化學品);塑料製品製造;塑料製品銷售;顏料銷售;合成
材料銷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機械設備租賃;倉儲設備租賃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物業管理;園區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7.股權結構:
認繳註冊
序號股東名稱資本(萬元)出資比例
1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390097.50%
2惠州樂庭智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2.50%
合計4000100%
註:公司持有樂庭智聯94.32%的股權,其為公司控股子公司。
–51–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8.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026年2025年
3月31日12月31日項目(未經審計)(經審計)
資產總額4139.433902.28
負債總額255.370.00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0.00
流動負債總額255.370.00
淨資產3884.063902.28
2026年1–3月2025年年度(未經審計)(經審計)
營業收入0.000.00
淨利潤-18.22-60.94
9.經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站「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佈與查詢平台」查詢,樂庭科技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
(五)樂庭國際有限公司
1.公司名稱:樂庭國際有限公司
2.商業登記證號:37211583
3.企業類型:有限公司
4. 住所:香港九龍尖沙咀加連威老道100號港晶中心5樓506C
5.經營範圍:投資和貿易
–52–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6.樂庭智聯持有樂庭國際100%股權,公司通過樂庭智聯間接持有樂庭國際
94.32%股權,其主要財務數據如下:
單位:萬元
2026年2024年
3月31日12月31日項目(未經審計)(經審計)
資產總額86546.8880155.17
負債總額61475.5553357.95
其中:銀行貸款總額0.000.00
流動負債總額51730.7943538.00
淨資產25071.3326797.22
2026年度1–3月2024年度(未經審計)(經審計)
營業收入15592.0562710.34
淨利潤-1014.272822.53
三、擬擔保情況
(一)為沃爾智能、樂庭線纜、沃爾材料、樂庭科技提供擔保事項
1.擔保方: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3.擔保金額及期限:公司將為沃爾智能、樂庭線纜、沃爾材料、樂庭科技申請
簽署項目貸款授信額度提供人民幣64000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實際擔保金
額、擔保期限以正式簽署的擔保相關合同或協議為準。
–53–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4.沃爾智能、樂庭線纜、沃爾材料、樂庭科技擬將公司位於惠州市洛塘片區四
塊工業用地及土地上建築物提供抵押擔保。
以上擔保協議尚未正式簽署,相關擔保事項以正式簽署的協議為準。
(二)為樂庭國際提供擔保事項
1.擔保方:惠州樂庭智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
3.擔保金額及期限:擔保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實際擔保金額、擔保
期限以正式簽署的擔保相關合同或協議為準。
四、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審批的有效對外擔保累計金額為210440萬元(含本次董事會審議的金額84000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32.39%,佔總資產的17.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實際發生對外擔保總額為61303.07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9.44%,佔總資產的4.98%。
上述擔保全部為公司對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公司無逾期擔保情況。
五、董事會意見
董事會認為:本次為公司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貸款額度提供擔保,有利於滿足子公司生產經營需要,進一步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其持續穩定發展。本次擔保對象均為公司控股子公司,擔保行為風險可控,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同意沃爾智能、–54–附錄四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樂庭線纜、沃爾材料、樂庭科技向銀行申請項目貸款並為其提供人民幣64000萬元的擔保,同意樂庭智聯為樂庭國際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提供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的擔保。
沃爾智能、沃爾科技為公司持股100%的全資子公司,樂庭線纜、樂庭科技及樂庭國際為公司合併報表範圍的控股子公司,鑒於前述子公司經營業務正常,財務指標穩健,信用情況較好,具有良好的償債能力,公司能夠對其經營實施有效的監控與管理,擔保風險可控,因此樂庭線纜、樂庭科技、樂庭國際的少數股東未提供同比例擔保或提供反擔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6年4月24日
–55–2025年股東週年會通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enzhen Woer Heat-Shrinkable Material Co. Ltd.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9981)
2025年股東週年會通告
茲通告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深圳市坪山區蘭景北路沃爾工業園舉行2025年股東週年會(「股東週年會」),以審議及酌情批准以下決議案。
普通決議案
審議及酌情通過以下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1)2025年年度報告及2025年年度業績概要;
(2)2025年董事會工作報告;
(3)2025年建議利潤分配方案;
(4)2026年董事薪酬;
(5)2026年建議續聘核數師;
(6)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管理制度;
(7)建議上海科特公開發售及轉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及
–56–2025年股東週年會通告
(8)建議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承董事會命深圳市沃爾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董事會主席周和平先生
中國深圳,2026年4月23日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i)執行董事周和平先生、易華蓉女士、劉占理先生、夏春亮先生及鄧艶女士;(ii)非執行董事李文友博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
事曾凡躍先生、代冰潔女士及王棟先生。
附註:
1. 出席股東週年會的資格及H股股東登記日期
為釐定有權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資格,本公司將於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至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辦理H股股份過戶登記。於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名列股東名冊的H股股東有權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
H股股東如欲出席本次股東週年會,H股股東的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須於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送交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2.委任代表(1) 凡有權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的H股股東,均有權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無論是否為股東)代其出席股東週年會並於會上投票。倘股東委任超過一名委任代表,該等委任代表僅能以投票方式行使彼等所代表的表決權。
(2)表決代理委託書須由股東或其正式書面授權的授權人士簽署,倘股東為法人,則表決代
理委託書必須蓋上公司印章,或由法定代表或其他獲正式授權的授權人士簽署。倘表決代理委託書由委任人的授權人士簽署,則授權該授權人士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公證。
(3) H股股東最遲須於股東週年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即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二時正前)將代表委任表格及經公證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
–57–2025年股東週年會通告
(4)倘屬本公司任何股份的聯名登記持有人,則只有就有關股份在股東名冊上排名首位的人
士方可於股東週年會上親身或由其委任代表就有關股份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者。
3.出席股東週年會的登記程序
股東或其代表出席股東週年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倘股東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授權的其他人士須提供該股東的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委任該名人士出席大會的決議文本方可出席股東週年會。
4.以投票方式表決
根據上市規則,除大會主席以誠信原則決定,容許純粹有關程序或行政事宜的決議案以舉手方式表決外,股東於股東會上所作的任何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因此,股東週年會通告所載決議案將以投票方式表決。
5.其他事項
(1)股東週年會預計需時不超過半天並將以普通話進行。
(2)請知悉股東週年會將不會派發禮物或有價證券。親身或由其委任代表出席股東週年會的
股東須自付交通、餐飲及住宿費用。
(3)提呈股東週年會審議批准的議案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4月23日的通函。
(4)如閣下對股東週年會有任何疑問,請致電(852)28628555聯絡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的上午九時正至下午六時正。
–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