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作为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王小毅,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兼任浙江大学神经管理学实验室副主任、中国高等院校市场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万得福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杭州朱炳仁铜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自身履职的独立性进行了自查,认为本人符合独立性要求,能够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未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年履职概况
2025年,我坚持亲自出席所有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业
委员会会议,参与决策过程并对相关议案发表明确意见。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会议11次,本人均全程亲自出席,不存在
委托出席及缺席情形。会议召开前,本人对各项会议议案均开展了审慎研读与充分研判,结合议案具体内容、宏观形势及公司经营实际作出独立客观判断,对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二)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7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现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与战略委员会成员,报告期内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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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方面,作为召集人共计召集并主持会议3次,重点审议了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履职评价情况、董事与高级管理
人员2024年度薪酬兑付情况;专题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中有关绩效与履职评价的相关规定,并围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构建可行性与具体实施思路进行深入研讨。
在提名与战略委员会履职方面,参与会议3次,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全面审慎核查;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相关议题
开展研讨,结合各业务板块经营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审慎研讨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此外,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针对需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并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专项审查。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时,积极参加议案讨论,依法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意见,审慎表决;并关注相关会议决议执行和落实情况。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三、现场办公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实地到访等多种形式,在公司
现场办公累计十五天,实地调研考察公司经营发展实况;日常亦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渠道与公司保持常态化高效沟通,保障信息传递及时、沟通渠道畅通。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跟进公司生产经营态势与重点项目推进进度,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落地执行情况,跟踪督导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及信息披露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与核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立足自身专业领域,以数智消费生态为切入点,结合公司康养及地产板块业务实际,围绕 AI 应用逻辑、消费者供需匹配、业务提升路径、运营效率优化、营销矩阵搭建及营销人才培育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经营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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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勤勉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细致研读各项会议材料,依托专业能力对审议议案开展独立、客观、公正的研判,并针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秉持客观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具专业意见。
(二)强化信息披露监督。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公
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监管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及时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状况。
(三)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浙
江监管局发布的最新监管政策与法律法规,不断深化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强化维护社会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持续提升履职水平与投资者保护能力。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信息披露等关键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与审慎核查,全面跟踪相关事项的决策流程、执行过程及信息披露流程,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出具独立、明确的判断意见,同时持续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的重大利益冲突事项,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
(一)对于公司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重点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决策
程序合规性,严格把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执行情况,确保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细致审阅,核
查财务数据真实性、内控体系有效性,督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就公司聘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慎评估事务所执业资质、独立性与专业能力。
(四)关注公司聘任财务负责人事项,核查相关聘任程序合规性,考量任职
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保障公司财务管控体系稳定运行。
(五)对公司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严格审核提名程序、任职
资格条件,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治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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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认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10月修订)》的相关内容,就公司建立“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的可行性与具体构想展开讨论,跟进公司建立相关制度的进度,将敦促公司在2026年上半年完成制度建设和方案披露。
六、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要求,恪守诚信勤勉履职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始终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核心,秉持客观审慎态度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规范运行与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与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保持高效顺畅沟通,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参考,助力公司持续健全治理架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发展。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严格遵守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审慎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助力提升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与内部控制有效性,为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推动经营管理提质增效贡献力量。
以上是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王小毅
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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