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保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证券简称:广宇集团公告编号:(2025)076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一石
巨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的供应链管理和服务。
商品的价格波动对其商品采购成本及库存价值有较大的影响,除采用日常的商品备库及提前向上下游锁定成本或利润等措施外,子公司将适当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工具,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18000万元。
3.交易方式: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子公司从事的产业链相关,而且
是在国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聚氯乙烯、玉米、尿素、烧碱、纯碱、淀粉、豆
粕、菜粕、玻璃期货合约。
4.交易期限: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内有效。
5.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审议结果,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保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一)业务概述:详见本公告一、投资情况概述
(二)可行性分析
1、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根据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一石巨鑫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作为其开展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对套保业务的原则、组织架构、业务范围、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实物交割、风险管理、信息保密、档案管理等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套保业务内控制度。
2、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
位的职责权限;实行策略执行审核和财务独立控制垂直管理模式,避免越权处置,最大程度保证财务监督管理的独立性。
3、子公司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开展套保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
行套保业务,其计划套保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其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其正常经营贸易业务。
(三)开展商品期货保值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子公司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了规避或者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
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做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为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以期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避免或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子公司也根据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要求,建立了相应管理办法。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套保头寸价格变动风险: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不利波动,造成投资损失。
2、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来不
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的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可能会产生由于内部控制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技术风险:可能存在着因系统崩溃、程序错误、信息风险、通信失效等可
能导致交易无法成交的风险。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保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
5、道德风险:可能由相关人员道德问题引发道德风险。
(四)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可能产生的风险,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与其生产经营相匹配,开展套保业务前,子
公司须将包括但不限于建仓品种、总套保量、拟投入的总保证金、风险控制要求、应对措施等要素形成套保计划;在权力机构授权范围内谨慎实施套保方案。
2、套保方案的拟定将充分考虑期货合约价格波动幅度,设置合理的保证金
比例和止盈止损点位等;持仓过程中持续关注期货账户风险程度,做好追加保证金准备。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风险备用金用于保证当期套保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套保头寸时被强制平仓;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子公司套保过程中的资金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加强内控管理和资金安全管理,及时识别和防范交易中出现的资金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
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保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公司董事会定期对现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一致;公司也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4、子公司合理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期最大程度保
障交易的正常开展。
5、公司合理设置套保业务的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
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要求从事套保业务的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
职业技能;规范其自身行为,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1、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过经公司权力机构审批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保业务及其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公告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和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应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六)结论
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规避或减少由于商品价格发生不利变动引起的损失,降低商品价格不利变动对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具有与套保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综上所述,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对公司的经营是有利的。
四、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