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4证券简称:天津普林公告编号:2026-04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3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3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53号
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路志宏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8、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6人,代表股份733190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61%。
(2)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725257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660%。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4人,代表股份793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44人,代表股份793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4人,代表股份7932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1%。
9、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吴
俊超律师和周佳怡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提案表决提案名称表决分类
编码股数股数股数股数(股)比例比例比例比例结果
(股)(股)(股)
关于变更注总表决情况7321876499.8632%870750.1188%132000.0180%00%
1.00通过册资本及修其中,中小股69301087.3595%8707510.9765%132001.6640%00%订《公司章东的表决情况程》的议案
提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俊超周佳怡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