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均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8.5624万份。
2、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