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实益达
股票代码:002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亚妹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乔昕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1%及5%整数倍)
签署日期:2026年09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益达”、“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实益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释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 ................................................. 15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司、实益达 指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陈亚妹、乔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在2026年9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6148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减持后,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乔昕先生合计持股比例由
40.80%下降至40.00%,权益变动触及1%及5%
整数倍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陈亚妹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10619********2X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通讯方式 0755-2967287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陈亚妹女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一致行动人): 乔昕先生
姓名 乔昕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20419********19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
通讯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
通讯方式 0755-2967287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否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乔昕先生与陈亚妹女士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对一致行动人的定义,乔昕先生与陈亚妹女士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乔昕先生减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的目的,系因自身资金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公司于 2026 年 07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拟申请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共计不超过 17325144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自 2026 年 9 月 8日起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038980
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公司控股
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
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2489
899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7%;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
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312703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3%;陈亚妹女士与乔昕先生为公司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5616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80%。公司股东、董事及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在 2026 年 9月 18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46148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减持后,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乔昕先生合计持股比
例由 40.80%下降至 4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称或姓 股份性质 股数 股数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名 (万股) (万股)
(%) (%)
合计持有股份 17248.9899 29.87% 17248.9899 29.87%
陈亚妹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879.1225 6.72% 3879.1225 6.7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369.8674 23.15% 13369.8674 23.15%
合计持有股份 6312.7032 10.93% 5851.2232 10.13%
乔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78.1758 2.73% 1116.6958 1.93%
有限售条件股份 4734.5274 8.20% 4734.5274 8.20%
合计持有股份 23561.6931 40.80% 23100.2131 40.00%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457.2983 9.45% 4995.8183 8.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04.3948 31.35% 18104.3948 31.35%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是按照各股东的
持股数量除以公司目前总股本577504854股,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该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公司股票。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减持股数 权益下降比
股东名称或姓名 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动时间
(股) 例(%)
乔昕 大宗交易 2026 年9月18日 4614800 0.80%
合计 4614800 0.8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现任公司董事长、拉萨市冠德
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凯扬商贸(香港)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益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益升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和实益达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其一致行动人乔昕先生
现任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百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拉萨市冠德成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日升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益辉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深圳市元通孵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深圳市实益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实益达技术(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和深圳市益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和一致行动人乔昕先生在公司中拥有权益及变动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的“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和一致行动人乔昕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陈亚妹女士和一致行动人乔昕先生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下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026年9月8日-2026年9月16日期间,控股股东、董事陈亚妹女士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75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数量 减持均价
减持主体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股) (元)
2026年9月8日 1060200 7.8145
2026年9月8日 15300 7.7800
陈亚妹 集中竞价
2026年9月9日 466400 7.7739
2026年9月16日 4233100 8.1752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锦龙一路10号实益达锦龙厂区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陈亚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
乔 昕
签署日期:2026年09月21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实益达科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宝龙工业城宝技股份有限公司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
股票简称 实益达 股票代码 002137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深圳市
陈亚妹、乔昕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名称 ******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无□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无□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可多选)
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
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235616931股
的股份数量占上 持股比例 :40.80%市公司已发行股(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合计数)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减少 4614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减少 0.8%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数量:231002131股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0.00%(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合计数)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6年9月18日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公司股东、董事、首席执行官(CEO)乔昕先生通过大时间方式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已充分披露资不适用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否拟于未来 12 个 内暂无明确的增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上市月内继续增持 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 是√否□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 是□ 否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此次权益变动是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陈亚妹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
乔 昕
签署日期:2026年0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