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50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363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54人
业务收入总额26.69亿元2024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25.63亿元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4.65亿元客户家数756家
审计收费总额7.35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2024年上市公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司(含 A、B股)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78(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
良好诚信、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交换了意见。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方案,包括审计方法和程序、人员安排、时间计划、重点领域等内容。
(三)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重要审计事
项、初步的年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的重点内容等事项的汇报,对2025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相关议案内容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工作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其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2025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