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实益达: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8-19 00:00 查看全文

实益达 --%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实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本制度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是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定其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详见公司的《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章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非公司任职、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董事,其工作津贴结合公司规模、市场行情等因素,由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确定。前述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独立董事津贴,结合公司实际及可比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确定或调整,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决定。独立董事津贴每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收入实行年薪制,年薪酬

收入主要结合其岗位价值、承担责任和该任职人员的能力并结合公司运营效益情况等综合要素确定;

(二)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可以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每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考核,并具体确定相应年度薪酬金额。

第十一条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

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不断变化,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及地区薪酬增幅水平:每年参考市场薪酬报告或公开的薪酬数据及同行业及地区影响下的薪酬数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职责内容或工作范围发生变动的调整。

第十三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激励。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准。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九日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