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8 证券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26-082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分别于 2026年 2月 25日、2026年 2月 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
拟为控股公司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向银行申请人
民币 10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28日、2026年 3月 21日刊登于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会审批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 本次担保后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额度 担保余额 保额度 担保余额
公司 顺络汽车 低于 70% 100000 72600 5000 77600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一)担保合同签署情况2026年 9月 17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
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81100520260002341),为公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与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的主合同(自 2026年 9月 17日至 2027年 1月 30日期间与债务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以及流动资产借款合同(编号 81010120240015934))项下所形成的所有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最高债权本金:5000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
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4、担保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担保合同失效情况
2020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
市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作为代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作为贷款人)(以下合称“银团”) 签署了《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顺络”)与银团签署的《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主债权金额
为人民币 27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现因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已结清,且保证合同项下已无未履行的担保事项,因此相应的担保责任已终止。扣除本次担保责任已经结束的担保金额后,东莞顺络的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会审批额度 担保余额
公司 东莞顺络 低于 70% 470000 117000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 132 亿元(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194.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6392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94.29%。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担保失效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