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拓邦股份:2023年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4-18 查看全文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证券简称:拓邦股份公告编号:2024033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科技二路拓邦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3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5545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84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2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9876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现场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泗滨先生、独立董事李序蒙先生分别于线上参加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13名,代表股份2451053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54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0345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6%。

三、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5493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

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965%;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7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362%。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5493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

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424600

2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965%;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7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362%。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5493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

反对5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965%;反对5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5493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

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965%;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7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362%。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5493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

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965%;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74%;弃权42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362%。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同意254933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74%;

反对5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9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965%;反对5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03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同意254926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

反对517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6%;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612%;反对5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6035%;弃权7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0352%。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54637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5%;

反对38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93%;弃权432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063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5.9073%;反对3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188%;弃权43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739%。

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华东地区运营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同意2549265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7%;

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43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9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3522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97.3612%;反对92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4674%;弃权4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714%。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包括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等工作。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24年3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崔宏川、周俊;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5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6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