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9证券简称:拓邦股份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4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永腾三路1号拓邦工
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武永强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52名,所持(代表)股份数
1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48397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148%。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46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4389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11%。
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共计12名,代表股份2360124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6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40名,所持(代表)股份数123846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9%。
三、股东会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网络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452531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343%;
反对2984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17%;弃权
159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0%。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458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1514%;反对2984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0.7436%;弃权15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1049%。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452236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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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3024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5%;弃权
14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1%。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163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9464%;反对30241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0161%;弃权14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375%。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245344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12%;
反对2927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8%;弃权
12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37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7894%;反对2927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0.3475%;弃权12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863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452329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62%;
反对3024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78%;弃权
13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0%。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2256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8.0110%;反对30249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0216%;弃权1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9673%。
5、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薪酬及拟定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451624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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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31300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01%;弃权
10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1551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5211%;反对31300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7520%;弃权1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726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2450347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64%;
反对3087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1%;弃权
2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5%。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27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6.6337%;反对30877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4580%;弃权27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08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26-2028年)的议案》;
同意2453990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30%;
反对2898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70%;弃权
99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0%。表决结果为经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917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1653%;反对28986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0.1439%;弃权9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69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同意2454388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91%;
反对28168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40%;弃权
14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9%。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315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9.4419%;反对28168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9.5755%;弃权14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9826%。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450966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13%;
反对31223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70%;弃权
17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7%。表决结果为经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0893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77.0638%;反对312238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21.6985%;弃权178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237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俊、罗逢林;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5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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